第八章   人口.就业与犯罪


 

    在制约中国未来发展的诸种因素中,有许多是在短期内人们看不到其潜在危险的因素,但它们却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长期的制约作用,如人口问题。本章专门分析人口、就业与犯罪的关系。

    一、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农村城市化

    1、庞大的人口再生产能力与狭窄的就业渠道

    中国和所有不发达国家一样,人口增长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劳动力的供给大大超过需求,结果是大量的失业--公开的、隐蔽的失业和不充份就业。

    中国人口在1995年2月15日就已达到12亿之多,2000年中国第5次人口普查人口达12.95亿(不包括港澳地区,也不包括那些在户籍上没登记的人口)。但这一数据显然低估了中国的实际人口数目。因为户均3.44人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城市家庭人口保持在这个数据还勉强可信,农村户均人口不可能如此之低。2005年,中国终于宣布人口规模已达13亿。

    中国的人口-资源状态相当特殊,传统小农经济结构的特点就是生殖人口的无限冲动。而1949年以后建立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了大部分粮食按人头均分的分配机制,在口粮不足的情况下,单身壮劳力的口粮甚至不如多子女家庭宽裕,形成了“做得多不如生得多”的局面,这又加剧了农村人口的生殖冲动。改革开放后恢复了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人口生殖状况同样令人焦虑,许多民间进行的调查都指出了这一点。

    据对广东电白县正北丰村的调查,该村1980年有252人,人均0.6亩水田和0.4亩旱地(共1亩);而到1998年该村人口已达536人(不包括迁出的6户共32人),而由于征用、建房等原因,人均耕地已不足0.28亩。一个生育周期(20年)不到,该村人口就翻了一番多,全村没有一户是独生子女,户均超过4胎,最多的达15胎(存活12胎)。在当地村社文化中,家庭拥有儿子的数量仍然决定着一个农户在村中的地位,村民对节育并无认识,不会揭发超生现象。[1] 安徽省萧县大屯镇徐屯村村民曾向《半月谈》记者反映:从过去的老支书到现任村支书、村主任,多年来就一直公开出卖准生证,将此做为“发家致富”的捷径;第一胎价格从30元上涨到了200至300元,生多胎的则涨至上千元;几年来该村先后卖出准生证200多个,村干部藉此收款约3万余元;村干部自己也带头超生,现任支书40多岁,有3个儿子,其长子又生了3个孩子;负责计划生育的干部张某30多岁,生了4个孩子,村委会主任的两个儿子生了7个孩子;老支书的侄子生了5个孩子。该村上报人口2,106人,而实际人口已超过2,330人。[2] 笔者到过的农村,发现农民家庭很少有独生子女户,均是多胎化生育,“有权的凭权生,有钱的买着生(付超生罚款相当于买超生指标),无权无钱的就逃着生(逃离本乡以便超生)”虽然计划生育号称是“基本国策”,但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实际上却将计划生育罚款作为一种寻租的机会,听任农民多生、超生,罚款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干部们的福利或修建乡村干部的办公场所。各种渠道的信息表明,很多乡村的计划生育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实际人口数与上报数严重不符。如1991年至1998年四川省就清理出漏统人口40.72万人。[3]

    但即以官方承认的数据而论,中国人口也占全世界人口总数的22%,而中国的耕地却只占世界总耕地面积的7%,人均耕地已降到预计下世纪中叶才达到的1.2亩(0.08公顷),已达到严重超负荷承载的极限。

    与其他农业国迈向工业国的国家现代化进程相比,中国存在着一个相当独特的现象,在农村耕地面积总体减少与人均耕地降低的同时,农户总户数却在增长。这一现象正好与农户总数减少、户均耕地面积加大的国际趋势完全相反。1978年,中国耕地面积为99,938.5千公顷,人均1,030平方米、户均耕地面积5,730平方米;到了1995年,在耕地面积下降了4.5%、变为94,970.9千公顷时,人均面积却锐减24.3%,降至780平方米(0·078公顷),户均面积锐减28.8%至4,080平方米(0·408公顷)。[4] 这个惊人的下降速度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户经营规模继续缩小,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增加。这种耕作规模小型化距离现代农业所要求的农民人均耕种面积相距越来越遥远。

    而更危急的是这个庞大的人口基数增长惯性将一直延续到21世纪中叶。据人口专家们测算,假如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上,总人口高峰可以控制在15亿。而如果按目前这种趋势发展,到21世纪中叶,中国的人口将达到17~18亿,这个数目,无论如何都使人感到不安。因为据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公布的资料,中国的整个自然环境最多能容纳15~16亿人口,许多短缺性资源能容纳的人口低于10亿。也就是说,中国的人口规模在21世纪第2个10年末将达到环境的最大容量值。据粗略统计,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1/3要用于新增人口和安排就业及退休人员。中国社会在长时期内将存在的经济社会问题,如就业、新生贫困人口、社会治安等一些社会难题,无一不和人口过多有关。

    人口问题的实质,是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空间、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人口的膨胀给整个环境带来压力,影响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人口压力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制约因素。这一点,在2000年表现得尤其有象征性。这一年,中国自称经济已经初步复苏,改变了连续几年增长速度下降的趋势,年经济增长的速度达到8%。然而就在中国自称的经济繁荣背后,社会状况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好转。具体表现在:贫富差距继续拉大,就业状况没有好转,各种社会问题仍在继续恶化。这几项指标中最重要的是就业状况。从1997年以后的情况看,经济增长并没有带来多少新的就业机会:
 

    表8~1:中国GDP增长率与就业增长率(%)

 

 年 份

   GDP增长率

    就业率

1997年

    8.8%

    1.1%

1998年

    7.8%

    0.5%

1999年

    7.1%

    0.89%

2000年

    8.0%

    0.79%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年)数据,可计算得出中国的真实失业率至少为20.2%。[i] 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必将成为中国最为严峻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从2001年开始,中国将失业率改为“登记失业率”,意谓去政府劳动部门登记的才算失业人口,未登记者不列入失业人口,已经纯粹是政府在玩概念游戏,国内亦无人将这一统计数据当真。面对各种质疑,政府部门只得出面解释:“城镇实际失业情况确实和登记失业率存在一定偏差,前者的数字要大于后者。”[5]

    2、“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的农村城市化

    在分析中国城乡关系、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转移等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借用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威廉·阿瑟·刘易斯(W. Arthur Lewis, 1915~,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的“二元经济模型”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所谓“二元经济模型”有三个特徵:第一,它包括“现代的”与“传统的”两个部门,现代部门通过从传统部门吸收劳动力而获得发展;第二,在提供同等数量与同等质量的劳动条件下,非熟练劳动者在现代部门比在传统部门得到更多的工资;第三,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超过这个部门的劳动力需求。有趣的是,据这位经济学家声明,为了避免感情上的痛苦,他不用“劳动力过剩”这一个词来表述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无限供给(Unlimited Supplies of Labor) 这一事实,而用“在现行工资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弹性(Elasticity of Supply) 是无限的”这一颇学术化的语言来表述同样的事实。

    但中国的情况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但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还存在着“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把十多亿中国人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大类别,维持这种结构的是有关社会福利的13种制度(从90年代中期起,有些制度如粮油供应制度等己废除)。考察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就会发现其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而产生的种种特点。

    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开始于80年代初期。可以说这条道路上有三个里程碑: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这一决定中,中国政府第一次用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思想;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了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进集镇经营第二、第三产业,但是国务院发的《关于农民进集镇问题的通知》中则规定不许进县城,有些大胆一点的省自行开了口子允许农民进县城;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中提出,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这三个中共中央文件,是推动中国城市化的三个里程碑。经历过近20年的曲折发展,一大批繁华的小城镇崛起,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小城镇发展特别迅速。但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乡镇企业发展的迟缓,中国小城镇的发展又进入停滞状态。中国政府在中国发展大城市以带动区域经济还是发展小城镇以推动乡镇企业发展方面一直举棋不定。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三个文件中用的“允许”一词,多少表明了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被动特点。中共中央制定这三个文件时,不得不考虑中国城乡经济差距大,现有城市就业扩张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维持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也正因为如此,中国至今还保持着典型的城乡分立的二元社会结构。

    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每年都有至少5,000万农民工涌向沿海城市(此数目不包括流往当地城市的农民工)。一个被广为引用的数据是:目前中国4.4亿城镇人口中,农民工人数已达1.4亿,[6]如果再加上在乡镇企业打工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则高达2.5亿。[7]但是在户籍制度的管理下,农民进城务工首先要办妥相关手续,否则就会成为城市里清查的“三无人员”--“三无人员”是中国政府自90年代以来创设的一个名词,指“无合法证件,无合法住所,无固定工作的流动人口”,即俗称“盲流”。 以北京市为例,一个外地农民工要想在北京合法打工,需要办理的证件多达6、7种。这些证件包括:《流动人口证》,《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育龄妇女的《婚育证》,《职业资格证书》等。为办理这些证件,来京打工者每年至少需要支出450元。而且上述证件不少是需要每年更新的,也就是说,来北京打工者每年需要支出一笔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价格不菲的支出。[8]其他城市的农民工所需要办理的证件与北京市一样。

    面对这笔不菲的付出,许多人选择了逃避。据官方估计,外来人口中办理了暂住证的约占89.6%,而外来人口中78.2%的人为务工或经商。据此估计,在京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仍接近200万人,而发放《就业证》的额度仅为95万张。由此推之,黑工的数量应在100万以上。[9]

    二、城市化滞后引起的问题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为78%,最高的达92%,中等收入国家为60%。而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官方估计己达30%。尽管这一估计过高,但仍然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仅与印度、印尼等国相近。由此可见,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即使就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来说,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城市结构极不协调:

    一是城市规模过大,大城市过多,中小城市发展滞后。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在10万以上人口城市人口中的比重为43%。而日本、美国等国在城市化处于30%的水平时,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占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人口的比重仅为33%;中国10~30万人口的小城市在10万以上城市总人口中的比重为27%,而英国、法国都在60%以上。这一特点说明,中国的城市化趋势与世界上的一般趋势正好相反。

    二是地域分布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西部地区城市发展严重滞后。

    三是城市产业结构失衡。主要集中在工业,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滞后。

    城市化滞后是中国非典型化的工业化发展的一个严重缺陷,它使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
 
    1、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

    改革以前,中国重工业超前发展和城乡隔绝制度下的城市化进程,造就了十分悬殊的二元经济结构。

    1985年以来,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慢,使二元经济矛盾又进一步拉大。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比重不断下降的农业上,导致农民收入不断下降,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对29个省、市、自治区6.7万户农户的抽样调查,1994年前三个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838.4元,增长33.6%;而城市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38%(据说有瞒报的可能),高出5个百分点。[10]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测算,1997~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仅增长4.0%,比1979~1996年年均增长16.0%的升幅回落了12个百分点。更为严重的是,1997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不仅很低,而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1997年为8.5%,1998年3.4%,1999年2.2%,2000年进一步降到了2.1%。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50元,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增长4.2%。较城市低4个百分点,城乡差距继续扩大。[11]2003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为1:3.23,即3.23个农民的收入相当于一个城镇居民的收入。[12]

    2、乡镇企业的低层次发展
 
    中国农民一直存在从农业部门向比较利益较高的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强烈冲动,然而由于城乡隔绝的“户口”制度的限制,基本上是离土不离乡,实行就地转移,转移半径不大。农民既不将非农产业看作自己的长期生存保障,脆弱的非农业也不给农民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发展滞后,农村工业被迫就地发展,形成了十分分散的格局,致使“聚集效应”十分低下。正是由于存在这些问题,中国的乡镇工业长期徘徊在小型化、分散化的低层次上,难以进入现代化工业层次。到后来,这一问题是造成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减缓,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中国的乡镇企业因其对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一直被视为中国经济改革中一项引以自豪的成就。1996年是中国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劳动力最多的一年,超过1.3亿人。此后,随着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日益凸显,乡镇企业的种种弊端尤其是它们对环境生态的严重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企业开始调整、收缩、整编、改制、淘汰。自1996年以后,乡镇企业连续关闭裁员,不但不能吸收多少新的农村劳动力,相反却吐出了上千万劳动力。这就使得“离土不离乡”这条路对于广大农村低素质劳动力来说,已经不再是一条畅通的坦途。1996年以后的三年中,乡镇企业的增长率都低于18%:1997年是17.8%,1998年是17.5%,1999年已经跌到14.2%。与此同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日渐枯竭,1996年以后的三年当中,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员以每年500万人的速度在减少,2000年以后,乡镇企业的实际就业人员已经远远低于1.2亿人。[13]

    正当乡镇企业开始吐出农民工时,城市吸收农民工的大门也同时变窄了。90年代中期以前,政府一直用银行贷款喂养低效率、高浪费、缺乏活力的国有企业,虽然暂时维持住了表面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就业,并得以回避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在意识形态、社会控制政策诸方面令政府极为头痛的难题,但却为银行埋下了坏帐高筑、风险丛生、金融系统可能崩溃的隐患。90年代下半期,为了挽救金融系统免于崩溃,政府不得不部分放弃了对国有企业的保护政策,结果国有经济部门立刻陷入破产与半破产困境,数千万国企职工陆续下岗。为了减轻城市就业压力,自1996年开始,中国4个吸收农民工最多的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都制定了一些规定,要求企业雇佣劳动力时必须按比例接收本地居民,从而限制外来劳工的就业,减轻本地的就业压力。

    3、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缓慢

    第三产业要依托于人口、工业相对密集的区域,这样才能发挥其服务功能的规模效益。由于城市化滞后使人口和工业分布过度分散,严重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大大延缓了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从而使中国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变动,都大大偏离世界工业化发展一般规律的标准结构,由此把中国的大多数人口排斥在现代工业文明之外。

    三、农村劳动力大转移--民工潮

    目前中国4.2亿农村劳动力中,至少有1.6亿剩余劳动力,按政府公布的数据,90年代中后期乡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2.07%,而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纳570万人,即使在乡镇企业发展势头最旺的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也只能吸纳农村全部剩余劳动力的26.6%。在此情况下,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到城市中寻求出路,这就是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原动力。中国传媒将此现象称之为“民工潮”。

    “民工潮”的涌现是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必然产物。简言之,中国工业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不同步,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使农村出现了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收入低的“三低”现象,累积了十分突出的社会矛盾。在农村就业机会日渐稀少的情况下,农民进城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实为时势使然。

    1、“民工潮”的社会效应

    大量农民工进城,给中国的城市管理带来了空前的困难。关于其社会效应,社会各界讨论得很多,基本上都承认有正负两方面效应。得到社会一致公认的正面效应是:

    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输出地区来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农民将部份收入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所谓“出去一个,脱贫一窝”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一部份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后,使另一部份农业劳动力得到更多的农业资源,为发展规模经营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如人口数量为全国之冠的四川省,每年多达600万的出省打工人员为四川赚回了140多亿元的劳务收入,成为该省发展本地经济的一大资本来源。对输入地区来说,从外地引来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本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弥补了本地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的不足。

    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不仅激活了生产要素,沟通了城乡关系,促进了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还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并带动了户籍、就业方面的制度改革。此外,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接受了许多新事物,这对提高农民素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直接受到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领,他们当中很多人回到乡下后,成为当地乡镇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还成为农民企业家。

    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流动,是对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第三次大冲击。改革以来,中国农民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三次大冲击,第一次冲击是农民用家庭承包责任制冲击人民公社体制,第二次是农民用乡镇企业冲击毛时代把农民排除在外的工业化方式,第三次冲击是农民通过以寻找就业机会为直接目标的自发性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冲击旧的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但这种冲击带来的欣喜还未过去,人们就已经发现,农村劳动力带给城市的不仅仅是活力,还有许多问题。

    对农民大量外流在农村产生的负效应, 社会各界的看法如下: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影响。首先,由于走出农村的绝大多数是有一定文化基础、体魄健壮、智力较高的青年农民,留下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新技术的推广;其次,“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使多数人在向外流动的过程中,不肯轻易放弃耕地,即使有了稳定的非农产业工作时还是如此。这样既使新增的农村劳动力无法获得土地,造成耕地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关系日益紧张;第三,外出人员无法经营土地,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经营,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现象大量出现,许多地区的农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严重老化。

    2、无奈的城市咏叹调--生活安全感下降
 
    近20余年来,中国处入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在少数高等教育发达的大城市里,科学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在持续增长,需要不少受过训练的高素质劳动力;另一方面是农村教育的凋敝,新增的文盲半文盲高达1亿,每年因贫困失学的儿童就达300万之巨。这些人长大以后,根本就无法进入现代经济部门工作,所以这种涌向城市的“民工潮”多少带有盲目性。大多数民工并不知道城里的实际需要,盲目奔向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许多人找不到工作,流落街头。于是在各大中城市,常常游荡着一些身无分文,身无长技且无业可就的农民工,给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等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近年来城市和交通线上的偷盗、抢劫、卖淫、嫖娼、赌博、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绝大多数都是这种流民所为。中国政府的许多政策,如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工商税收、义务教育等政策,在这一批人中根本就无法落实。

    由于这些负面作用的存在,城市人对农民工的看法非常不好,认为他们的到来,劣化了城市的生存环境,破坏了社会治安,使城市人的安全感下降;而农民工则认为城市人非常势利,瞧不起农村人。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该地存在大量外来劳务工,使该地的社会治安形势近几年越来越严峻,据公安局公布的材料,在深圳特区发生的抢劫、杀人、强奸、轮奸、卖淫、贩毒等恶性刑事案件,90%以上是这些主要来自各地农村的“三无”人员所为。北京市同样也存在一支庞大的民工队伍,在对外地民工既感恼火且又需要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于1995年上半年出台了一部《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希望在这部条例的规范和约束下,1,000多万北京人能够和300多万外地民工和平共处。

    外地民工到北京、广州、上海、深圳这样的地方来打工,无一不是抱着来赚大钱的想法。在他们的想像中,城市就代表金钱。在这些城市里,简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挣大钱。于是这些民工南下北上,东进西出,到处都涌现“民工潮”。在这些城市中,北京市和外地民工的关系很有代表性,这里就以北京为实例,来剖析在“民工潮”冲击下城市不堪其扰的“咏叹调”。

    据1994年11月10日北京市的一次定时普查资料显示,北京的流动人口己达到329.5万人,这些人己成为北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保姆、清洁工、蹬三轮车的、炸油条、开餐馆的,凡是脏活累活,北京人不干的,外地人都干。有关统计表明,北京市环卫、纺织、矿山、煤炭等脏、重、累行业中,总共雇佣24万民工。80多万外地建筑工人,是北京建筑工劳动市场的主力军。

    由于外地民工干的是拾遗补阙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没人干还真不行,所以北京人最开始还是很感谢这些外地民工,各种舆论为此很叫了一阵好。但好景不长,还在叫好声余音袅袅之时,北京人就感到事情并非那么美妙,他们发现了民工们许多缺点:他们随意遗污,破坏市容卫生;刺激消费,拉动物价上涨;商贩们缺斤少两,粗制滥造,所制作的大饼、油条据说极不卫生,让人不敢吃……等等。最恼火的还是大批外地人进京带来的治安问题,北京警方公布,在违法犯罪案件中,不少是外地民工所为,以1994年为例,刑事案件中,有46%是外来民工所为。为数众多的盲流,抢劫偷盗、杀人越货,简直无所不为。特别是团伙犯罪相当严重。近30个外地人聚居地,如新疆村、浙江村等,成了藏垢纳污之所,吸毒贩毒的基地。北京人用两句话来形容这些外来民工:无所不为(指工作),无恶不作(指犯罪违法)。至于广州,且不谈“民工潮”平时的压力,仅是每年春节前后的疏散工作,就使广州疲累不堪。[14]

    对于老百姓来说,大量民工的进城,直接影响到就业和安居。对于政府来说,这些民工的大量存在,无疑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对劳务工管理的呼声日高。1995年初,北京市304名人大代表提出提案,要求就此问题立法。一部既要保护外地人建设北京的热情,又要让北京人满意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就在这种情况下出台。其它地方也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民工的大批量进入。

    3、城市对农民工的就业限制
 
    商品经济的要素是自由选择、自由迁居、自由就业、自由发展。和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相比,中国人现在已多少有了一点这种权利。但是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要想实现这种梦,毕竟还有困难--这倒还不完全是中国人故土难移的禀性使然,而是中国在目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的状态下,劳动力呈无限供给趋势,城市人口也面临严重的失业问题。

    就业形势严峻,其实也不是新鲜话题,早几年这片乌云就已笼罩在部份城市人的头上。不过那时城里人还不怎么担忧,因为思维定势使他们相信:社会主义饿不死人,政府总会给大家创造就业机会的。部份需要再就业的职工,对重新安排的工作还挑肥拣瘦,嫌好道丑,这不干,那不去。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这几个城市中特别突出。一直到1994年下半年,大家才知道失业这一只“狼”这次是真来了。国有企业改革导致的失业问题,使生存空间本就狭窄的城市负累不堪,只好将敞开的大门关紧一点。从1995年开始,一些大城市已做了相应的调整限制措施,如北京、上海就出台了一些对外地流入其管辖范围的劳务工、经商人员进行管理的法规,在某些行业限制使用外来民工。一向对外来工特别宽容的深圳,从1995年开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外来劳务工所从事工种采取限制的方法,规定某些行业象金融、邮电、驾驶、餐厨、话务员、打字员、会计员等,一般不再雇佣外地劳务工。这些措施还不能被指责为“地方保护主义”,因为这些地方政策巧妙地利用了1994年11月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五条为:当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因本地劳动力短缺,需跨省招收人员;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在本地无法招足,或在用人单位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时,方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这个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对那些盲目进入城市找工作的民工们,城市的大门将不会再被轻易推开。

    1996年10月中旬,农业部负责人齐景发在“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交流会”上表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问题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政府包办。他表示,计划体制下由政府提供岗位安排就业的做法,在今天不仅不适用于城市,更不适用于农村。劳动力市场情况异常复杂,政府没有能力了解和创造各种就业机会,以往城镇劳动力安排的教训已说明了这一点。将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就业问题,政府更是包不起,劳动力的供求衔接只能依靠市场来完成。这次会议传达的信息可以被视为中国政府对待农村剩余劳动力政策的转折点。

    四、劳动力的过度供给与农民工的悲惨处境

    1、农民工的悲惨生存状态

    从1996年开始明确的从严控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说明中国消化天文数字般的农村过剩劳动力(至少2亿人)已经成为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低素质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将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

    对城市来说,民工潮的波涛汹涌之势确实已经暂时减弱,但对中国社会来说,这并不意味着问题已得到实质性解决。从1996年以后,无路可走的农民工象洪水般四处漫溢,据新华社2003年7月31日报道, 2002年,中国有9,400万农民工流向城市,这个群体近5年来以每年500万左右的数字增长。有关调查显示,中国农民收入17%来自劳务收入,其中劳务输出大省安徽和四川,这个比例高达30%,而农民收入增长的41.8%依靠外出务工。外出务工已经成为中国许多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这种极度倾斜的劳动力供给市场使农民工的生存状态陷入非常悲惨的状态。

    农民工离开家乡之后,多在“三资”(港、台、南韩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及私营企业这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这些企业具有劳动强度大、超时工作多、工资低、劳动保护设施差等特点,是中国劳动争议及劳动事故多发的企业。一般来说,农民工容易受到下列几种侵犯:

    (1)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广东沿海地区的三资企业2/3以上都需要超时工作,有时甚至发生工人过劳死现象。笔者1998年12月就曾亲自处理过一起民工过劳死事件,年仅25岁的江西农民工徐章水在深圳四海制衣厂打工,被老板强迫连续工作48小时而活活累死。一份调查报告曾谈到河南省私企竟有2/3强迫工人超时工作,有的农民工每天的工作时间竟达14小时以上。[15] 另一项专门针对非公有企业(含三资企业与私营企业)女工的调查表明,每周工作44至48小时的女工占被调查者的41·1%,一周工作在49~56小时占22·9%,每周工作57小时以上的占10·2%,其中最长者竟达84小时,而政府规定的每周劳动小时只有40小时。[16]

    (2)各类工伤事故频繁。这里仅以“三资”企业较为集中,现代文明程度较高的深圳为例。据调查,深圳每天都要发生工伤事故30~50起。该市工厂集中在宝安区与龙岗区,1997年宝安区共发生工伤事故6,865宗,龙岗区发生4,000起。据社会保险局说,这还只是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事故,“私下了结”的不在此计算当中。[17] 1998年深圳市外来农民工伤残11,415人,死亡80余人。[18] 作为对外展示中国现代化成就的深圳尚且如此,其它地区农民工的待遇则更糟糕。尤其是在私人承包的各类矿山,死亡等工伤事故经常发生。根据作者多年搜集到的不完整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农民工的工作条件之恶劣:1990年全国矿山死亡10,435人,1991年9,777人,1992年9,683人,[19]1995年矿山事故死亡10,572人,1996年9,974人。[20]据一份中国监察部网发布的最新的统计,2003年全国矿难的死亡人数达6,177人,2004年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3,639起,造成6,027人死亡。[21]

    但上述数字远非全部。2001年广西南丹煤矿事故发生后,人们才知道每年该矿向外公布的死亡人数远远少于真实死亡数字:2000年因事故死亡259人,只报了57人;2001年1至7月,因事故死亡264人,只报了94人。[22] 而这类瞒报事故中死亡人数的事情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事情。2001年12月30日,江西万载爆竹厂发生大爆炸,此次事件发生后的18天,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举行了有关生产安全的新闻发布会,会上一些记者就一些地方政府抗拒舆论监督并殴打新闻记者一事提问,该局主持会议的一位副局长竟然作出如此回答:“安全生产事故的报道,原则上要求不炒作、不渲染,应该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事故的现场报道,伤亡人数,处理情况应该遵循统一调度。”[23] 据新华社2003年2月24日(星期一)一条简短的消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的统计数字透露:2002年一共发生各类事故107万起,接近14万人死亡,其中工矿企业发生的事故就多达14,000起,大约15,000人死亡;发生了26万起火灾,死亡2,400人--每次事故只死亡了一个人,每100起火灾只死亡了不到一个人,这种在政府“统一调度”下公布的统计数字实在让人难以相信。

    (3)工作环境不安全,职业病高发。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一些港台资企业的工作环境差,没有劳动保护设施,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截至1997年,中国尘肺病人累计有53万,其中12万人死亡,每年平均死亡约6,000人。[24] 据2000年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统计报告,当年各类职业病共发生11,718例,比1999年增加了14.5%。在总病例当中,尘肺病占77.7%,慢性职业中毒占10.2%,急性职业中毒占6.7%。[25] 其中最典型的是急性苯中毒事件,1999年1月~2月,福建省闽清县如意箱包厂发生急性苯中毒6起,其中一人死亡;与此同时深圳龙岗龙兴皮件厂也发生苯中毒事件。据披露,福建制鞋业是主干行业,因此也是苯中毒大省,截至1999年,该省已经有200多人死于苯中毒。[26]1997~1999年,上海市郊区一家乡镇办制鞋厂投产3年,就发生慢性苯中毒事件18例,中毒工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一名女工死亡。铅中毒之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27]

    (4)拖欠、克扣工资现象严重。这在私营、港资、台资企业中时有发生,这些企业的老板认为这是控制与管理的经济手段。1998年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仅受理劳动报酬案件就高达31,396件。[28]另一项调查表明,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因劳动报酬而引起的劳资冲突占各种冲突总量的75.8%。[29]2000年6月~12月,深圳市华清苑建筑工地老板拖欠2,000多工人工资达1,000多万元;深圳明思克置业老板共拖欠53名员工工资18万元,悄悄潜逃。[30]2001年2月9日,浙江义乌市苏溪镇徐丰饼干厂工人徐冬根向厂方索要被拖欠的工资,竟然被暴打身亡。[31]1999年1月至2月,哈尔滨《新晚报》记者金焱与她的同事一起为3,000多名打工者讨回欠薪400多万元,被传为一时美谈。[32]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农民工维权成本做了一项调查,得出以下结论:农民工讨薪需付出四大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法律援助成本。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而为索回这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需要付出至少3,000亿元的成本。[33]
 
    (5)人身虐待时有发生。近年来这类事件著名的有:1998年广东东莞清溪镇展翊厂(台资厂)接连发生40多位农民工发生断指工伤事故,该厂工人经常被工头殴打。[34] 2000年1月,上海浦东南汇四川打工妹刘文英因要辞工,惹怒老板夫妇而被砍断两根手指。[35] 深圳大白豚桑拿中心经常对员工实行脱衣搜身,一位叫阿珍的按摩技师自2000年12月~2001年3月这段时期,被强制脱衣搜身39次。[36] 郑州沟赵乡玉林砖厂老板对待工人象对待牲口一样,工人每天从清晨4点要干到晚上8点共16小时,吃的是发馊变质的霉米饭,人均居住地不到1平方米,动辄就得挨监工与打手的殴打,有的工人被打断胳膊,得不到医治而残废。工人连辞工的自由都没有,每天被严加看守。[37]尽管无法得到关于全国伤残农民工的数据,但据报道,1998年仅深圳市发生农民工工伤事故就有12,189件,其中90%以上是断指、断掌或断臂。[38]

    上述企业的老板之所以有恃无恐,就在于得到当地政府官员与国营大矿负责人的支持。已有不少调查材料表明,事故频发的小煤窑之所以能够大量存在,与地方政府将其视之为小金库有关。湖南永新县郊乡的乡干部每天轮流到该乡的小煤矿“值班”,其实就是收“规费”,每天1,200元。[39] 还有的小煤矿就是国营大矿的负责人开办,再承包或卖给其他小矿主,用以谋利。由于上述这些人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所以每当小煤矿发生事故后,当地政府与国营大矿负责人总是隐瞒包庇。[40]

    2、就业与犯罪
 
    中国的人口压力,早已从各方面显示出来。过去几十年,中国人实际上生活在两个隔绝的世界里,一个是都市中国,一个是乡土中国。同一个中国的这两部份的差距,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非常明显地感觉到的。从社会生产能力来讲,80%集中在城市,只有20%分布在农村。人口的分布则正好相反,30%分布在城市,70%则集中在农村。这种生产能力的大小和人口数量多少的不相协调,在世界各国中,以中国为最。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的大量过剩,而政府统计失业人口时,这些农村的过剩人口并不在统计之列--毛泽东时代将“人口过剩”视为“资产阶级谬论”,根本就不承认中国存在“人口过剩”。日趋激烈的人地矛盾一直存在,只是在强有力的政策约束下,人们无法走出“黄土地”。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政策的松动使农民走出“黄土地”有了可能。无法再在生存空间日趋狭窄的农村里生活下去的农民们,只有往城市里挤,给拥挤的城市带来了很多问题:城市居民抱怨失去了生活安全感;计划生育部门抱怨超生游击队使人口增长处于失控状态;劳动部门抱怨他们抢去了城里人本来就不怎么富余的饭碗,使本来就严峻的失业问题更为突出;公安部门抱怨流动人口使城市的治安形势变得相当严峻。总之,社会无法再忽视这一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由于其数量往往超过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结果使城市里常常流动着不少身无分文又无事可做的民工,这无论是对城市的治安管理,还是民工本身的发展都极其不利。

    近年一个名叫杰里米·里夫金的美国人写了一本书,叫做《工作机会的终结:全球劳动大军的萎缩与后市场时代的来临》。作者在这本书中说,当今世界上两大突出问题是就业与犯罪,这两个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人们失去工作机会会导致“出现一个无法无天的阶层”,这个阶层以犯罪为最后的手段。如果将中国的人口、就业和犯罪率这几者联系起来,会发现其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安分守已是和安居乐业联系在一起的,既然连安居乐业都没有办法做到,那就只有一途:掠夺别人的财物以维系自己的生存。

    大量资料表示,用“犯罪浪潮”这个词来形容中国目前犯罪率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