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主义的免费午餐:股份制改造



    中国从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其形式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其实质则是对社会资源重新配置,对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节。在这一利益重新配置的过程中,权力的市场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导致中国的改革呈现一个相当明显的特点:当代资本原始积累[i]从开始进行到基本结束,总共只用了将近20年时间(1978~90年代中后期)。其时间之短暂,积累速度之快,积累财富数量之多,在世界上都堪称绝无仅有。

    从原始积累过程中产生的几代富翁的身份以及致富方式来看,至今为止中国已有三代身份迥异的富翁:第一代是被中国传统就业体制所排斥的人,如出身于地主富农等“黑五类”家庭、或本人是劳改释放犯等。这些人为生计所迫,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干起了当时为社会所轻视的“个体户”;第二代则是80年代中、前期 “下海”的科技知识分子与技术工人,这些人主要是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投身于市场竞争;第三代富翁则是1985年推行“价格双轨制”[ii]以后“下海”者。这类人当中有不少是与权力圈人物沾亲带故者,有的人本身就是政府官员。他们“下海”的时间虽晚于前两代富翁,但由于他们能凭借权力资本,瓜分“价格双轨制”的巨大差价--仅1988年,价格双轨制所产生的差价就达1,000亿元之巨,其中70%流入私囊--故其资本原始积累能够加速度进行。

    第三代富翁的财产规模之大,积累速度之快,均非前两代富翁所能企及。笔者曾亲耳听到第三代富翁中有人自鸣得间地将此现象总结为:第一代富翁是“半人半鬼”,第二代富翁是“凡夫俗子”,第三代富翁则是“半人半神”--所谓“神”,指的是“第三代”富翁有很大能量,赚钱不花力气且数量巨大,颇有瞧不起第一代、第二代之意--到1991年以后,这些人又凭借权力和已积累起来的资本介入 “股份制改造”、“开发区圈地运动”,在席卷中国的“股票热”和“房地产热”中,以世界罕见的速度积累了巨额财富。也就是在这批以官商结合为致富诀窍的“政商”出来以后,中国社会才出现了这样一首重新划分富人等级的民谣:“万元户是贫困户,十万元户刚起步,几十万元马马虎虎,百万元户才算数,千万元户是真富。”

    剖析“股份制改造”(包括中国股市)和“圈地运动”的特点,最能看出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的本质。

    一、奏折派经济学家的悲哀:淮桔成枳

    80年代中后期,中国国有企业再也无法掩饰亏损累累的破败相,而一度被视为解困良方的“承包责任制”[iii],又使企业无法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产生了许多难以克服的短期化行为,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渠道。一些苦苦寻求救世良策的“奏折派”经济学家们终于发现股份制可以做为拯救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良方,于是先是论证股份制只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并不存在“姓社姓资”的社会属性问题,以正朝野视听;继而进一步提出了将国营企业改造成股份制公司的种种具体构想。比较有趣的是,就在北京、上海等地的经济学家们争论方酣之际,中国的沿海地区已开始实施这一构想,深圳、上海等地先后推出多家公司的股票上市,后来席卷中国达数年之久的“股份制改造”运动至此算是拉开了序幕。

    在这场长达数年的理论准备中,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中很少有人去正视这一现实,即西方国家股份制公司成立和中国当代股份制改造的原初动机之间,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差别:西方国家仅仅是将股份制作为筹集社会资金的一种手段,而中国政府和理论界则将其视为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一大法宝。在他们眼里,股份制发源地作为主要因素加以考虑的融资功能,反而被视为较次要的一个方面--有意思的是,这一融资功能倒是被众多的企业经营者敏锐地注意到,并加以充分利用。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也被中国政府滥用做为从股市上“圈钱”的主要手段,当然这是后话--按照这些经济学家的构想,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以达到这样的期望值:企业的产权归股东所有,整个企业的经营发展与财务分配均在广大股东监管之下;企业经理既要对上(董事会)负责,也要对下(职工)负责;企业的效益主要通过市场来评价,因为职工通过持有公司股票这一形式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自然而然要加强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管,这就可以迫使企业“建立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从根本上增强了企业活力,并根据市场需要调整投资方向。他们乐观地预言:经过“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国有企业的所有弊端必将消失。

    最初的试验小心翼翼地在几个大胆的企业里进行,社会的反应也比较冷淡,深圳市发展银行的股票最初是采取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摊派的方式才勉强发行完。直到1990年深圳的股市狂潮中“炒”出了一批百万富翁乃至千万富翁后,许多人才痛感到失去了致富良机。在一片狂热中,整个社会很少有人去探究发展银行、金田、原野、万科等第一批上市的股份公司究竟是如何获得效益,注意的只是市场上股票那巨大的增值功能。各地一大批当权者受到启发,竞相争搞“股份制改造”运动,认为这样既可以回避二级市场的风险,最低限度亦可以捞一大把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赚不赔的“原始股票”。至于被列为“改造对象”的国有企业是否能“改造”,以及被“改造”后如何运作,当然都不是这批吃“阿公”(公有制)饭的官员和“企业家”们所要考虑的。在这种利益动机的驱使下,从1991年下半年起,中国进入“股份制改造”的“春秋战国时代”。在各地政府或明或暗的支持下,所谓“内部股票”一时泛滥成灾,各地的股份制企业都是以每年成百家的速度增长。如江苏省在1992年至1993年上半年这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拥有各类“股份制企业”200余家,[1] 湖北在1992年初还只有股份制企业23家,到1993年初就达133家。[2] 新疆、山东、福建等数省因利用“股份制改造”名目违章向社会集资而受到处理。[3] 在这场发行股票的狂潮中,广东、海南为各省之冠,据一份调查材料的不完全估计,广东省仅1992年通过发行“内部股”筹集到的资金就多达100多亿元。至于到底有多少企业已经“股份化”,连政府部门都难以确切掌握。[4] 四川曾一度出现了一个以乐山为中心、遍及绵阳、德阳、自贡等市的内部股票非法交易市场。珠海曾以炒“内部股”闻名遐迩,并将深圳及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游资吸引过去。至1993年10月末,中国已有各类“股份制”企业3,800多家,以后还在增加。这种官方指称为“非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运动,为今后埋下了许多隐患:

    --大多数股份制企业只是“翻牌公司”,并未从低效运转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据有关部门披露,在“股份制改造”高潮时期,中国的国有企业总的状况是“三分天下”: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三分之一盈利。这些国营企业搞所谓 “股份制改造”,其真正目的并非是为了“重塑企业机制”,而在于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解决困难或藉此捞一把。不少企业在清产核资时串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产总额、资本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经营业绩等项目上弄虚作假。[5] 据一份材料说,由于政府领导的出面干预,广东一些股份制企业资产评估严重失真,佛山市就有一家企业评估资产总值超出实际所有的4倍多。[6] 这类企业在“改造”后往往就是换一块牌子,人马依旧,机制未变,唯一使人感到“耳目一新”的是在公司简介中有了一张模仿国外现代股份制企业的“组织结构图”。这些企业用国家的资金经营多年,其投资效益如此之差,又怎能保证它们在“股份制改造”之后,用股民的钱就能创造高效益?从后来的实践看,不少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之后,经营状况并未好转,效益也没有提高,但是为了强化对股东的吸引力,不惜血本“保息分红”,每年倒贴14~16%的股息给个人股东和法人股,[7] 深圳中X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市场上颇有名望的股份制公司,其公司连年亏损。当总公司领导班子作出决定,规定凡连续亏损三年以上的公司经理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就地免职,其属下的二级公司除两家和别人合营的公司之外,全资子公司的经理全部提出辞职。私下里有经理对其好友说:留下来也没有太大的油水,自己已有实力去干,没必要受免职之辱。有一些公司在“改造”成“内部股份公司”几年以后,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票迟迟不能上市,股东啧有烦言。公司因股票购买者多是得罪不起的“关系户”和本公司员工,便又将股票款悉数退回给股东。[8] 珠海市当年狂炒“内部股”,不少人被套牢,且多年得不到任何分红,股民们多方上告,珠海市不得不在1995年12月发出通知,对发行内部股票和集资券的公司进行清理。[9] 象这类低效益企业在“内部股份制”公司里绝非少数,凡有这类“内部股份公司”的地方,当地政府都要花费气力解决其遗留问题。

    --“企业的主人”即股东们既未成为企业真正意义上的 “主人”,关心的也不是企业的效益,而是股票在市场上转手之后可获得的差价。“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除了在制定分红方案时起点有限的作用之外,在选举企业董事会成员方面,事实上并未享有应有的权力。不少公司的股东大会还未召开,董事会已宣告成立。而且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公司原经营班子和几个有关政府部门官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也由政府委派任命。不少地方的政府主管部门还沿袭以往对原来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对股份制公司选举的董事、董事长随意指派、调离。[10] 这就造成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合二而一、经营者就是监督者的格局,所谓“监督作用”纯属子虚乌有。在“股份制改造”的发源地广东省,不少企业反映,由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常由一人兼任,更兼监事会成员基本上都是本企业的职工,根本管不了也管不到自己的顶头上司,实际上并不能参与、了解决策过程,形同虚设。在许多股份制企业中,企业制度并没有什么创新。除了上市公司有一份说明公司资产状况的“招股说明书”和一年一度的“财务报告”之类的材料之外,绝大多数“内部股份制”公司都没有“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之类的东西提供给股东。这种情况在内地尤其突出。不少股东其实既不了解公司过去数年的经营业绩,又不了解公司事实上的主营收入。“企业效益”最多成为股东们在股市上的“炒做题材”,因为没有几个股东(包括兼具股东和职工双重身份的人)想长期持有股票,成为“主人”。

    “股份制改造”的期望值和实践后果相差如此之大,中国的改革史上于是又多了一笔淮桔成枳的记载。一些长期从事实际工作的政府高官,也认为这种大规模的、“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不仅会使中国的企业改革失去转换经营机制的“最后一张王牌”,[11] 而且还“潜藏着巨大的危险”,最终会导致整个股份制改革、证券市场乃至市场经济的发展走一段很大的弯路。[12]

    不幸的是,中国股市的现状证明了上述担心并非多余。

    二、社会主义的免费午餐――股份制改造

    为什么“股份制改造”的期望值与实践后果相差如此之大,还会有如此之多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热衷于这种“改革”呢?说穿了其实很简单,因为各地政府和企业的掌权者把“股份制改造”变成了一次对国有资产的大瓜分。

    在股份制改造活动中之所以出现大规模的寻租活动,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在资源逐渐市场化的背景下,政府仍然保持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管制,使权力能以市场化的形式全面参予分配。这些寻租活动由于没有任何有效的制度进行约束,各种利益集团只要进行各种活动,就可以获得巨大利益。这类寻租活动存在于价格双轨制、股份制改造、房地产开发以及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等一切经济活动中,本章谈到的股份制改造只是其中的典型例证。

    本来,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成功的组织形式,中国选择它作为产权改革的突破口也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游弋于权力经济中的大大小小的掌权者们,成功地利用了这一次机会,在“改革”的旗帜下,戏剧性地将权力参予分配这一套“寻租”的老把戏玩出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和规模,使得“股份制改造”变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次大规模的免费午餐。

    参悟出用“股份制”这种形式蚕食国有资产,并非始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的“股份制改造”运动。早在80年代初大批中外合资公司建立之时,就已经有了一批“先知先觉者”有效地利用了这一形式,开始为自己进行资本原始积累。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在中外合资合作办企业的过程中,中方负责人对国有资产不评估,或者低估,从而使中方资产所占比例下降,国有资产权益受损。这样做的好处是中方负责人可以暗中吃“乾股”,由外商每年从名下利润中抽出一部份悄悄送给中方负责人。这种做法在沿海一带已是公开的“秘密”,后来也被内地效法。据统计,截至1992年为止,在全国8,550多家参与中外合资的企业当中,有5,000多家企业未经评估就与外商合资,损失达460亿元。[13]

     从80年代开始至今,通过股份制对国企改制再到股市圈钱,成为中国部分经济精英“蚕蛹化蝶”的一种典型致富途径,下面3个发生于不同时期的事例,可以勾勒出这一途径的全貌。

    1、初级阶段的故事:“零资本”起家
 
     第一个故事发生于深圳市金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故事虽不起眼,但在中国却相当有普遍性。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股本构成如下:国家股40%,由深圳市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国营)持有,总经理兼法人代表为林某某。港资股为30%,由港商陈某某持有,陈是林某某的内侄。私人股占30%,由林某某家族成员持有,实际投入8万元,只占注册资金的13%多。

    其中的国家股是如此折算: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以深圳市中心的南洋大厦房产150平方米入股,折算价为几年前的预购价每平方米1,800元,而当时该处房产的最低市价已达每平方米5,000多元。与此同时,林某某又代表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将同一大厦的另外1,539平方米的房产以每平方米3,200元的价格卖给了金光公司。总注册资本仅60万元的金光公司仅在这一处房产中,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利117.8余元。这家公司经营一年多以后,因效益较差,国家股未获分红,私人股却分红11.5万余元,除投资全部回收外,还赚3.5万元。[14]

    林某某的手法是当代中国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常见手法,但其涉及金额相对少,获利手段也太过拙劣,与1991年中国的爆炸性新闻“原野风波”相比,这种流失实在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认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股份制上市公司”,该公司于1990年3月上市后,曾名噪一时,被捧为“股王”。“以150万元起步,两年间净资产增长了60倍”的神话,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官商结合互相利用,在政策空隙中展开“事前寻租”[iv]活动的一个典型例子,最初是使数千万国有资产成功地转移到私人手中,继而是通过股票上市成功地在股市上圈到上亿元资产。这个公司从国有资产占控制地位到最后只占1.4%的不参予优先股的荒唐演变,不仅在中国,即便在世界范围内都堪称原始积累史上的神话。

    原野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五位发起人股东为:


    新业服装(国营),认缴股本45万元,占30%;
    深海贸易(国营),认缴股本45万元,占30%;
    香港开生(港商),认缴股本30万元,占20%;
    彭建东,认缴股本15万元,占10%;
    李某某,认缴股本15万元,占10%。

    董事长由新业公司总经理沈女士出任。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家“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地位的股份公司,符合当时中国政府的政策。但实际上,彭是深海联合贸易公司的承包人,李是彭的亲妹夫。五位发起人中,实际出资的只有两家国营企业,彭名下的15万元,由深海联合贸易公司代垫;而香港开生公司名下的30万元股本和李某某名下的15万元股本,均由新业公司代垫。亦即在这150万元创业股本中,由深海投入60万元,新业投入90万元,港商及彭、李二人的股本均为虚拟投入。到1988年1月,香港开生公司退出原野,将其未曾实际投入的股权转让给由彭任董事长的香港润涛实业有限公司。据后来查实,这次转让只是一纸协议,润涛并未汇入分文资金。1988年2月,深海联合贸易公司也退出原野,其股权转让给新业公司。至此,原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为这样:

    新业公司,占90万元;
    香港润涛,占30万元;
    彭建东,占15万元;
    李某某,占15万元。

    到1988年5月18日,原野公司的股东签署了一份很有意思的“增资”决议,将公司股本由原来的150万元增加至420万元。其中新业和个人所占股权不变,香港润涛则拟单方面增投270万元,加上原有30万元,共为300万元。此后润涛并没有增投资金,却以名义上的最大股东身分,从实际上已投入上百万元(未包括1987年9月借给原野的105万元流动资金)的新业公司手里,套取了原野的控股权。直到这一年的8月20日,润涛的300万股本才由高柏时装(深圳)有限公司代垫(据查,“高柏”也是新业公司的属下企业,一个多月后,这笔资金又退回2/3给“高柏”),以便参加第一次资产评估的溢价分配。10月4日,经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认定资产升值金额达2,754万元。10月18日,原野董事会决定对升值部份作变现处理,并进行分配,新业公司仅分得利润40万元,个人股东分得247万元,而润涛却分得2,467万元,除提出1,360万元扩大账面投资额之外,其余1,107万元记入应付润涛公司帐内。这笔“应付款”,减去了300万元入“实收资本”,余下807万元则通过各种渠道汇出境外。

    1988年12月22日,经深府外复(1988)874号文批准,原野由股份制企业转变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为:

    新业公司,90万元(不参加优先股);
    香港润涛,1,660万元;
    李某某,90万元;
    李某,80万元;
    许某某,80万元。

    这里设立5个股东,只是为了凑足政府规定的发起人必须有5名之数,彭建东任公司董事长。待政府批准后,1989年3月末,李某某、李某、许某某这3个个人股东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彭建东的香港润涛公司。在此期间,彭为自己办妥了澳大利亚国籍,这一策略使得后来的股权纠纷成了一件涉外股权纠纷。1989年4月,为配合股票上市,原野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第二次资产评估。4月25日,经深圳市公信审计师事务所评估认定,原野公司房地产升值金额达人民币4,553万元,4月28日,原野董事会又一次做出决定,将升值部份提出4,550万元作为润涛对原野的增加投入资本,其余3万元作为资产评估费用。至此,润涛的帐面投资已膨胀为6,460万元,占原野总股本的98.6%,而投资最多的新业只占1.4%的股份,而且只是对公司决策没有发言权的不参加优先股![15]

    这个天方夜谈式的资本所权演变过程,其背后种种黑幕活动,自然是中国时下流行的权钱交易。这个借“股份制”之名,从零资本开始,通过和政府部门人员及国有企业掌权人、社会公证机构密切合作,巧取豪夺实现资本大转移的无本万利生意,从一个很重要的侧面展示了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的典型形态。“原野”公司的故事激励了许多人步其后尘,有人戏称“原野”是培训中国现代企业家的基地。

    经过1990年的股市狂潮以后,许多持“原始股”者成了百万、千万富翁的事实,激发了各地权势者“股份制改造”的热情,假“股份制改造”之名瓜分国有资产的原始积累活动被推向高潮。全国各地都有这类侵吞国有资产的活动发生,如山西就曾查处某公司经理张某和党支书刘某某合谋,利用“股份制改造”之名,鲸吞分流250万元国有资产的大案。[16] 有的地方更直接了当,乾脆在成立“股份公司”之时,就给一些政府部门官员送上“干股”,以便从政府手中批廉价地和廉价物资。[17] 原山东省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洪波就曾利用认购股票这一形式为自己及泰安市市委书记、市府秘书长、公安局长等权势集团谋取暴利。[18] 这种猖獗的寻租活动,使政府方面有所察觉,终于在1993年的“反腐败斗争”中,将这种利用假公证、假审计、假评估等手段,在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发行中,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无偿占有股权的行为列为“查办经济犯罪”的重点。[19]
 
    2、中国股市创造的神话:9亿撬动136亿
 
    但到了90年代后期,随着部分经济精英在股市圈钱的“经验”与“智慧”与时俱进,开始出现所谓“在国退民进中狂欢”的局面。在中国经济学界对这种“圈钱”熟视无睹并积极参与的情况下,香港一位叫做郎咸平的经济学家却发现了股市圈钱的秘辛,他以顾雏军的格林柯尔公司为解剖对象,详细调查了该公司的财务情况,终于揭示出了一位在“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大潮背景下,一个长袖善舞精于运作的民营企业家顾雏军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包装上市等一系列配套运作,用9亿人民币“换”回来一些响当当的企业,资产总值共计136亿。

    在2001年至2004年不到3年的时间里,顾雏军收购或控股了科龙、美菱、吉诺尔、齐洛瓦、西泠、亚星客车、襄樊轴承等公司。这些被格林柯尔收购的公司存在一些共同特点:首先,大部分目标公司是国有上市公司且收购交易定价较低。其次,收购对象多为经营困难但品牌较好的企业――收购上市公司可以节省到证监会审批的“交易成本”,这是中国企业兼并中人所共知的“公开秘密”。

    为了保证对这些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顾雏军通过两步重要的安排,第一步是从今后的业务考虑所做的安排。被收购的企业除了是上市公司之外,其产业上端都有一家由顾雏军100%控股的私人公司,这样的安排既可以分散风险,稳定股价;但最重要的是各产业间的交易往来不必完全公开,保证公司有足够的活动空间。第二步则是人事的安排。顾雏军总是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前进驻目标公司,入主董事会,或成为董事长,或委托自己的副手成为目标公司的总裁。

    在收购过程中,顾雏军很少用现金交易。他的办法是在入主收购公司之后,通过上市公司与原来控股的大股东之间做关联交易,这些关联交易的数额动辄数以亿计,交易内容多为对原控股公司欠上市公司的债务的安排,公司的商标、土地使用权等往往作为抵偿债务或者交换上市公司应收帐款的条件。
 
    格林柯尔收购的公司大多业绩连年下滑,有的甚至被特别处理或濒临退市,基本上已失去在二级市场上的融资功能。那么,如何使这些休克的“鱼”起死回生呢?不二法门就是让这些公司赢利。而顾雏军“赢利”的途径不是通过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企业的运营效率,而是走偏门,即做纸上文章,玩数字游戏。简单说,赢利=收入-成本-费用-息税。经顾雏军收购的企业,就是在公式右边的几项上下功夫。由于纸面文章做得到家,这些公司往往在顾雏军经营一年后,立即扭亏为盈,交出一份漂亮的财务报表。但这一切经过郎咸平调查后,发现几乎全是做假。[20]

    但顾雏军个人却因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财富神话,顾本人因此成为《福布斯》杂志2001年中国富豪榜上的第20名。而郎咸平则因对顾雏军以及其他一些上市公司的质疑而成为中国经济学界主流批评攻击的目标。[21]顾雏军任董事长的科龙电器曾是家电行业的领头羊,科龙曾被评为2004“中国最具价值500品牌”,列家电业第二位,价值达346.66亿元。因顾雏军的“成功”,郎咸平更是备受奚落。

    然而在纸面上提高公司效益这种把戏毕竟不能持久。2005年4月27日,一直被市场看好的科龙电器突然宣布2004年业绩可能出现6,000万元的亏损,顾雏军制造的科龙“一年扭亏、连年盈利”的神话开始幻灭。4月28日,在深圳和香港两地分别上市的家电企业科龙电器双双被宣布停牌。到停牌日为止,科龙的资产与2005年初相比,缩水了将近一半。[22]

    上述三个故事就是中国股市从诞生之前到如今的缩影。
 
    三 、“淮桔成枳”留下的思考

    (这里删去一段文字)

    在利用股份制重组国有企业改制热潮中,政府和理论界注意的主要是“管理功能”,但不少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却只注意到股份制的集资功能,并且主要是因为这一点而踊跃参加“股份制改造”的。相当多的企业经营者在进行所谓“股份制改造”时,千方百计地争取超规模发行股票,目的就是想方设法多筹集一些资金。但由于政府的着眼点与企业的出发点有相当距离,企业“改制”以后,大都采取一种“瞒上不瞒下”的做法,对政府只要汇报自己如何通过努力改变了企业的管理机制,使政府主管部门有业绩向上申报就行,股金的运用则基本上处于不受监控的状态。因之在资金的使用上就出现了许多问题:有的将筹集的资金拿去放高利贷,有的拿去投放至“泡沫经济”领域,炒房地产、股票、期货。还有的企业在投资时,不遵照法定程序和募股书中对股东的承诺,随意支配资金,改变用途。由于投资随意性很大,不少企业的资金最后都被套在房地产、股票等投资项目上,经营困难。连股东的基本利益都没法保证,更无从去谈企业履行对社会的责任。

    从实践后果来看,“股份制改革”这张所谓企业改制的“王牌”失灵,除了上面所谈到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外部原因,那就是中国大陆目前缺乏和“股份制”这种企业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环境,尤其是没有股份制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治环境。

    按照国际惯例,股份制企业通过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离而形成的独立法人资产,以及股份公司的法人地位等权利,都必须由法律赋予并加以保证。其它诸如股权的分散化、终极所有权、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票的上市发行与自由转让等等,均牵涉到非常复杂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要处理好这些关系,需要相当完备的经济立法,诸如证券交易法、公平竞争法、证券投资保护法等。如没有一个完善的法治环境和配套法规,必然导致混乱。中国大陆的股票一级市场属于“草鞋没样,边打边像”,实践在先,法规在后,总是在发现一些问题后才匆匆忙忙地出台相应的法规,这就给“内部人”展开寻租活动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股票二级市场也同样极不成熟,股份制企业进入和退出都没有完备的规则,加之政府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监督不力,导致利用内幕消息与凭借资金实力操纵股市行情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使股市成为过度投机活动滋生的肥沃土壤。远的不说,仅以1996年中国股市为例,这一轮股市狂潮根本不是某些中国大陆传媒所说的那样,是“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提前反映”,而有着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方面,银行由于居民存款高速增长而背负着相当大的利息支出压力;另一方面大部份国有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急需通过直接融资筹措大量资金。上述两方面情况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通过上市解决资金问题,但长久的低迷熊市已使大部份投资者裹足不前,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入市必须要发动新一轮行情。这种社会背景使得中国股市在1996年带有相当大的投机色彩,大量的投机资金在短期内频繁进出股市,最高的一天竟达250亿的成交量。与此相随的是大量“消息灵通”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和资金实力操纵股市行情,就在1996年12月初,中国证监会对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28家机构在股票发行过程中违规拆借资金一事进行查处。据证券业人士透露,这种违规拆资在证券行业相当普遍。[23]

    被吹捧为“机会的天堂”的中国股市上面充斥着各种通过腐败贿赂行以上市的公司,中国股市日益堕落为一个大赌场。2001年1月,吴敬琏在中央电视台发表了著名的“赌场论”,另外五位经济学家如厉以宁等人公开回应吴敬琏的观点,由此揭开了中国股市大讨论的序幕。2001年8月,许小年发表了《调整中的中国股市》一文,该文认为中国股市身患沉疴,很难通过调整治疗,必须重起炉灶。这一观点后来被市场解读为著名的“推倒重来论”。[24] 到2005年,中国股市已经陷入非常低迷的状态,《华尔街日报》2005年4月21日在头版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崛起,股市沉没,中产抗议》的文章,指出中国股市不断下跌正引发社会不安,随着中国股市创出6年来的新低,中国6,000万散户投资者却发出刺耳的不和谐声。而到了2005年7月上旬中国股市再次逼近千点指数,国内对股市前景预测已经是一片悲叹之声。[25]
 
    四、中国政府在股市中所扮演的角色
 
    如果说中国政府在1998年前还装模作样反对股市投机,那么到了1998年以后,政府悟出了用股市圈钱是化解金融危机的一条途径,乾脆公开为股市泡沫造势。最典型的事例是1999年5月19日让中共中央的“喉舌”《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公开鼓励中国公众入市炒股,为政府圈钱造势。于是中国股市近几年常常出现这么一种恶性循环:在股市萎缩时,鼓励银行贷款给机构入市炒股,等股市拉高时,又开始“查处”银行违规放贷。如2001年2月底,在政府鼓励下,不少机构大户贷款入市,股市暴涨。到了7月份,政府主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又开始查处数家商业银行“违规贷款”一事,造成大量资金退出股市,在一个月内,中国股市总市值缩水7,000亿元,下跌幅度为14%。[26] 近几年中国股市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暴涨暴跌,过度的投机色彩使得证券市场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严重受损,长此以往,资金市场将失去一条腿。

    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中国的《证券法》出台,中国政府领导人不断在各种公开场合表示要对证券市场进行“规范”的时候,证券市场却出现了许多严重违法的事件。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国有企业拖欠银行贷款日益增多,中国金融危机隐患已经非常严重。中国各级政府为摆脱财政危机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不少根本不符合上市资格的国有企业都被各地政府推到市场“圈钱”,此后证券市场与基金黑幕各种丑闻不断。

    1999年,首先是海南“琼民源”造虚假报表,使股价在两年之内上升了1,000%以上。[27] 此事被揭穿以后,造假之风不仅没有遏止,反而越演越烈。比较有名的是被誉为“海南支柱性产业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兴业聚酯公司(交易代码为600259)。该公司于2000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不到一年时间,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就被全部质押或冻结,由此带出一连串问题:项目从未真正验收,公司从未盈利,银行贷款动机可疑,内部职工股去向不明等等。而这一切问题又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上市的规则相悖。事后根据调查,这一公司的上市所需的项目竣工报告是由政府部门“海南省工业厅琼工纺字(1998)245号文件”替代的。[28] 海南省政府部门在这里扮演了一个非常可疑的角色。

    2001年8月被揭穿的“银广夏事件”更是一个天衣无缝、持之以恒,以股市上数亿资金投入作为支撑的巨大谎言。“银广夏”公司的全称是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代码0557),这只股票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启动后一路狂升,到2000年末时其价位与一年前相比上涨了440%,涨幅位居当年中国深沪两地股市第二位。从1998年10月起,“银广夏”的公告宣布自己自己已经从德国客户手中拿到5,000万马克的供货协议;到2001年4月,“银广夏”经审计的数字表明其在2000年的对德出口额为1.8亿马克,“银广夏”的利润主要由此而来。仅在2000年,此项利润据推算已经达到4.7亿元左右;与此同时,该公司公告他们已经与德方客户签订连续三年、总额达60亿元的订货合同。为了证明这种超常规的暴利为事实,“银广夏”不仅有财务报表还向社会展示该公司的“真实投入”:为生产那种能够出口的“萃取产品”(一种化工产品),公司已经出资2 .8亿元于2001年6月在安徽芜湖建成新的生产线,试车典礼时各路记者云集。该公司还宣布:更大规模的生产线尚在申报中,据称将投资5亿元。然而到2001年8月惊曝内幕时,公众才发现,这个公司所有的业务与利润全是虚假的!银广夏两年来的全部对德出口只不过1,070万马克( 约合当时汇价480多万美元)[29]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不得不承认:中国的上市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如上市公司缺少公开透明、提供准确信息的传统,有部份公司形式上是国有控股,实际上变成了家族控股的公司。[30] 而一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工作的证券分析人员赵纲根据交易所资料完成的两份报告《基金行为分析》与《基金风格及其评价》,将中国不少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的违规操作曝光,由此将中国引入了一场大揭基金黑幕的漩涡。[31]

    股市上的另一个大骗局就是由各地政府默许甚至参与的“资产重组”活动。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研究,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被部分经济学家与传媒吹得神乎其神的“资产重组”活动,根本就未改善中国股市上市公司的业绩。大多数进行资产重组的公司即使当年业绩有显著提高(这种“提高”主要得益于当年从股市上圈到大量的钱,并非效益的提高),但随后便出现增长速度下降乃至负增长。事实证明,这种以政府行政行为主导的“资产重组”已经为各种各样的投机目的所用,难以真正发挥资源重新配置作用。最典型的行为首先表现为政府主导“绩差股”重组运动。从表面上看,控股权有偿转让反映的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控股权无偿划拨中强烈的政府色彩不可避免地与一些私人利益集团相联系,一方面导致这些利益集团直接利用廉价控股权掠夺上市公司的财产,另一方面在重组事件公告之前,以公司的控股权有偿转让为题材,利用资金优势大幅度炒作股价以获取高额的超额收益。其中最典型的是恒通公司入主棱光实业公司6年以来,棱光公司的经营状况根本就未获得改善,但恒通却通过溢价转让资产、股权质押、经济担保等多种手段,前后从棱光实业弄走了8个多亿的资产与信用。其次是玩账面游戏,纯粹为获得资金而进行资产重组。1998年,上市公司中有368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其中有123家利润出现负增长,29家亏损,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公司重资产重组而轻视产业整合,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没有提高。ST公司的重组也同样如此。2000年中期,中国深圳与上海两市共有50家ST公司,其中21家处于严重亏损状态,ST郑百文等公司更是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第三种行为则是公司频频变脸,不断进行资产重组。据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到2000年,中国共有大大小小的资产重组事件2,000多起,成为部分亏损上市公司起死回生的杀手锏。另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从1997年到2000年11月30日,中国股市共发生770起比较重大的资产重组,涉及到400家上市公司,平均一家上市公司发生将近两次大型资产重组,其中有25家公司连续3年实施资产重组。[32]

    这些证券市场上的腐败行为背后几乎都有政府官员参与,证监会本为监管股市而设,但近年来,证监会却频频传出腐败丑闻。据公开载于媒体的消息,中国证监会成立12年以来,就有7位官员因腐败行为曝光而受惩戒。[33]

    上述情况具体揭示了中国前几年进行的“股份制改造”与“资产重组”运动的本质:在各个利益集团的努力下,以改变企业经营机制为目的的“股份制改造”与所谓“资产重组”,最后演变成了一场以“内部人”为主体、以国有资产与广大中小股民为掠夺对象、以权力为参予手段,对社会资源的进行再分配的大规模寻租活动。这一点只要考虑到中国股市的基本特点“两个90%”就可以了然于心。一个“90%”是指上市公司有90%是国有企业;另一个“90%”是中国目前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有90%是国有的或是公有的。[34] 这一特点就决定了政府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股市圈钱,将其作为摆脱国有企业从而也是国有银行危机的主要手段。股份制改造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权力阶层瓜分国有资产的活动在承包责任制以后,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同时也标志着大规模权贵私有化过程的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份制改造”确实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提供的一顿“免费午餐”--只是享受者限于权势者群体而已。

    历史上,“种瓜得豆”的经验屡见不鲜。正如中国半个世纪以前发生的毛泽东领导的以消灭有产阶级为手段、以社会共同富裕为目标的革命,最终并未带来期望中的富裕与社会安定一样,这场以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为目标的“股份制改造运动”也与初衷相违。放纵权力进入市场参与分配,客观上只为大批权力圈中人物在短时期内积累巨额财富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并加速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从社会整体的实践后果来看,股份制改造以这种方式进行,对整个社会是一种代价高昂的付出,因为大量资源浪费在企业为谋求“改造”以及“改造”后上市的寻租活动中。

    到了2005年,任何人都能够看清楚中国股市黯淡的命运,2000年末,中国股市的总市值已占GDP的50%,上市公司1,000多家,个人投资者5,500多万户,[35]证券市场总市值高达5.4万亿,这些数字表明股市在中国经济中已经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由于中国政府任由股市的腐败与投机行为泛滥下去,使中国股市成为一个政府“坐庄”的超级大赌场,最后不仅赌掉了国家信誉,还使中国股市濒临死亡。股票虽由2000年的1,000余家上升到2004年的1,350只,但至2005年初市值总额仅为4万亿,除去此期间新股市值,总市值蒸发2.4万亿,流通市值减少近万亿。[36]而股票总市值仅占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4%。[37]
  
    中国企业一向视上市为敛钱之捷径。国内股市既然萎靡不振,中国企业就将圈钱的目标转移至海外。至2005年第一季度为止,中国企业在香港、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新加坡上市的公司共有370余家,总市值已达到2.15万亿元人民币(约合2,600亿美元左右)。这些海外上市公司当中,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为17家,筹资规模较大的石油石化、电信类的国有大企业都是同时在纽约、香港两地上市。[38]

    但习惯了在中国弄虚作假、只管圈钱而不对投资者回报负责的中国企业,在美国却遇到了在中国股市不曾遇到的麻烦。根据英国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提供的数据,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香港和中国内地公司中有11.5%曾受集体诉讼的困扰,而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7.2%。[39]中国人寿股份2003年12月17日成功登陆纽约,半年之后,由于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国人寿集团的审计结果,中国人寿股份由此招致美国投资者集体诉讼,包括公司董事长王宪章、独立董事龙永图在内的五位董事都在被诉之列。[40] 也因为中国企业声誉不佳,中国政府想推出四大国有银行海外上市的梦想,实行起来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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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资本原始积累:马克思使用的一个概念。其含义有二,一是指资本积累的初始性,二是指其掠夺性。中国自1978年后开始的资本积累,正好兼具有这两大特点。本书作者使用这个概念,并不意味作者本人信仰马克思主义。
    [ii]价格双轨制:中国自1978年开始经济改革后推出的一项改革措施,到90年代中期价格改革后逐步废止。当时中国经济是计划经济体制,许多商品都严重短缺,绝大多数商品供不应求,不少商品如钢材、木材、煤炭以及许多其他物品都由政府发放指标,按计划供应。买者需要从政府部门拿到计划指标才能购买到所需商品。1978年以后,中国政府对紧俏商品实行两种价格,一部分由政府发放指标,按计划内价格供应,这种价格是固定的,比较便宜;另一部分则放开价格,由市场调节,这部分称之为“计划外商品”的价格相对要高,在商品短缺时期,有些计划外商品的价格竟比计划内商品的价格要高出一倍。这种所谓“价格双轨制”为负责审批这些商品指标的官员提供了大量寻租机会,他们将这些紧俏商品的指标批给他们的亲戚、熟人、朋友以及其他“关系户”,这些人拿到指标后立刻按照市场价格转手卖给需要这些商品的客户,从中赚取商品的差价,并与官员本人分肥。许多中国的高级官员的子弟利用特权在80年代倒卖批文,成了富翁,中国人称他们为“官倒”。1989年“六四”学生运动反腐败,提出的主要口号就是“打倒官倒”,当时人们视为最大的“官倒”是邓朴方(邓小平长子)。
    [iii]承包责任制:中国经济改革中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方式,主要内容是让企业经理(厂长)承包经营企业,按规定上交利润,以此做为激励方式,改变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弊病。但这种方式容易导致承包者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掠夺性使用,往往承包期还未满,工厂损耗非常严重,故实行几年后,即告失败。
    [iv]所谓“事前寻租”是指利益集团付出努力和资源(包括权力和金钱)贿赂政府部门,促使政府制订某种政策,形成某种对自己有利的资源分配格局。

 

    [1]《深圳法制报》,1993年10月12日第3版。
    [2]湖北省潜江市体改委郑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