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走到尽头的小农经济――关于中国农村、农民与农业的对话



何清涟(美国芝加哥大学访问学者)
程晓农(本刊主编)


    中国与印度:现代化道路上的迟到者

    何清涟(以下简称“何”):上一世纪中人类经历的社会变革相当多,但对人类生活产生久远影响、堪称最伟大的变革可以说只有两项:首先是民主政治制度成为人类政治制度当中带有普适性的形式;其次当推小农阶级的萎缩乃至消亡,这一变革永远切断了人类与以往世代血脉相连的关系。不可忽视的是这两项变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因为说到底,政治就是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

    从有人类开始,人类绝大多数的生活物质必须取给于大自然:农业文明仰赖于土地,游牧民族只能逐水草而居,渔猎经济则靠下水捕鱼、上山打猎才能维持生存。历史年轮推到亚当.斯密时代,情况依然如故,因此亚当.斯密称“土地是财富之母”。即使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世界范围内农渔业人口下降到总人口20%以下的国家也只有英国与比利时。那时,小农阶级是否会被消灭,成了一个极富争议的“理论问题”。西方的理论家们总以当时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来驳斥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消灭了小农阶级”这一观点。

    但到了“二战”以后,随着世界各国日渐将发展经济作为一个国家的施政主题,工业化进程加速,农业人口大规模地从土地上迁出,进入城市经济体系的各个现代经济部门。世界从此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以致于当时人大多无法充份理解其变化的意义。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即使在欧洲最落后的小农根据地之一的保加利亚,小农在人口中的比重也已降到三分之一以下。亚洲国家中的日本,农业人口也从1947年的52%降为1989年的23%。[1] 不过,到上个世纪末,整个地球上仍然还有三大地区的人口依旧主要是小农阶级。这三大地区分别是:中国、南亚及东南亚的大陆地带、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按照世界银行的分类,世界上所谓的“低收入经济”基本上都在这三个地区。

    程晓农(以下简称“程”):二十世纪是人类探索社会进步和发展模式的世纪,中国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巨大的起伏和变化,也承受了重重磨难,到现在仍处在制度转型和现代化的探索期。关起门来,中国人尽可以忘却“大跃进”和“文革”时代的荒唐,为过去二十年当中终于有了明显进步而欢欣鼓舞;但打开“窗户”看世界,似乎值得骄傲的成功就不那么多了。最常被提起的“成就”,似乎就是“中国以有限的人均耕地养活了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其实,乾隆末年中国人口占世界的三分之一,农产量居世界第一。[2] 而那时的英国,若不是有北美大陆为它消解了被马尔萨斯看作灾难的人口压力,恐怕就内乱丛生,没有办法外拓疆土,成为让世界各国仰视的“日不落帝国”。所以,如若以“养人”论“成就”,那清初至中叶的康乾盛世岂不更“辉煌”?中国当下的进步究竟若何,可以用少数繁华的都市经济自夸,但如以多数民众的生存状态为判断依据,那么在当今的中国就绝不能离开农村问题谈社会进步。


    何:如果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亚洲有两个巨型国家没有完全享受到二十世纪文明的伟大成就,小农阶级异常顽强、艰难竭蹶地存活下来。这就是位于南亚次大陆的印度与位于东亚的中国。不管这两个国家的政府如何努力,这两个国家的小农阶级始终高居总人口的70%以上。这就使得这两个国家与以往历史时代相连的脐带始终不曾完全断开。

    比较这两个国家,会发现许多令人惊异的相似之处。首先,两国都有数千年悠久历史,曾以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傲视世界,并且同入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列。更可惊异的是:两国的历史文化在被现代文明消解的过程中,不但未被创造性地转化成为两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精神资源,反而成为一种异常沉重的现实负担。其次,两国都是超级人口大国,中国总人口位居世界第一,印度则“荣膺”第二。不过让中国略感安慰的是:据说由于印度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如中国严厉,二十年后有可能成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迫于人口压力,两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为了寻找更好的生活,均喜欢以留学的方式外迁,中国的下层民众则还喜欢采用高风险的偷渡等不合法方式外移。将保障移民权利列入宪法的美国则成为两国移民的首选之地。在美国留学生里中国人数量最大,其次则是印度。现在美国的高科技公司中许多技术人员都是印度人与华人。再次,两国奉行的政治体制虽然不同,但同样陷入了高度腐败的泥沼。在每年“国际透明组织”的排名当中,两个国家的腐败程度总是名列前茅。印度的腐败因新闻开放而为世界所熟悉,这有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为证。而中国则“明智”地坚持不完全开放,所以尚未成为国际上研究腐败的经典对象。

    中印两国还有一个共同现象:少数大城市高度繁荣,广大农村周边地区则极其落后。不过中国近二十年改革过程当中冒出了少数新兴小城镇,印度这类新兴小城镇相对较少。由于宗教原因,印度的城市大街上到处都是圣牛的“遗矢”,气味难闻。中国人则可以骄傲地宣称:中国的几个用来装点门面的“现代化橱窗”城市相对要乾净靓丽得多。比如,深圳就因很“明智”地没让国际花园城市的评委们观看臭气熏天的深圳河、新洲河,得以评为世界花园城市;而印度就没有评上世界花园城市的“现代化橱窗”。可以说,中印两国的人口与资源状况注定了它们要拖拽着“小农阶级”这个前现代社会的庞大尾巴进入本世纪。

    程:与南亚和非洲国家不同的是,中国过去五十年里为了现代化进行过惊天动地的制度试验,但并未因此而把中国从世界上的落后组群中拽出来。中国尝试过农业集体化,乃至其最高形式“军事化作业”加“大食堂”,付出数千万条人命的惨重代价后,才又在现实的巨大压力下,重新退回农业的个体经营模式--人口压力也迫使中国没有办法推行农业现代化,否则被从土地上抛出来的农民将无处可去--这一期间,中国曾经有过上千万农民离乡进城的“大跃进”式工业化,也推行过县县“五小工业”遍地开花,旋又发展出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的现代化模式,最后还打开多年锁闭的国门请来了港台资企业。这种种措施无非是一个目的:为成千上万的过剩农村劳动力找到谋生之路。

    尽管八十年代前期因农村改革创造出的一次性制度变迁效应,曾产生了短暂的农村经济繁荣,但这些很快就成了昨日黄花。城市经济的发展始终无法充份吸纳数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科技进步使得企业迅速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及资本密集型过渡,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而来自传统农区、完全未经任何现代技能训练的低素质劳动力也无法适应科技化时代的技能要求。从九十年代后半期开始,大学毕业生分配日益艰难,中国又过早出现了“知识型劳力过剩”现象。为了避免“毕业即失业”的困境,不少大学生选择“考研”这条途径以增加“就业资本”,近四年来每年“考研”的学生数量都以30%的速度递增。有人将此现象戏称为“就业问题缓期三年执行”,而近两年来大学大量扩招本科学生其实也具有这一功能。在此大背景下,农民、农村和农业这个习称“三农问题”引发的种种社会矛盾又再次突显出来,让社会重新感受到中国现代化的“陈年积痛”,也让一切真正关心中国现实的研究者们痛感“三农问题”仍然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何:中华历史几千年,农民一直占据人口的大多数,安农则安天下,而安抚农民最根本的措施就是“驱农归田”,让农民有田可种。而现在种田却成了一件边际收益为负值的产业。世代务农的农民突然发现,不种地无以为生,种好地也未必得益,甚至多种不如少种。号称“湖广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的湖北与湖南洞庭湖地区的农民,有不少已离家外出,做各种营生谋生,土地因此撂荒。[3] 湖南省涟源市枫坪镇金家村全部耕地只有869亩,人均耕地只有0.72亩,比最低生存保障线还低0.08亩,但因种田无法养活自己,该村家民纷纷离家外出,抛荒土地多达130多亩。而整个枫坪镇抛荒土地就高达1,500多亩。[4]

    有人具体记载过乡下亲戚算过的一笔账目:一个农民家庭4口人,种了6亩地。由于山区自然气候原因,庄稼人都是靠天吃饭;1999年,该农民家庭只收了400多斤半仁麦子,去年收成好些,4口人总共收了3,000多斤麦子,麦价1斤0.34元,也就值1,000多元,而光买化肥就花去200多元,况且还要留下2,000多斤麦子充口粮,剩余1,000多斤卖不到500元;而村提留、乡统筹、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农业税等等,每人需上交153元,4口人就是612元。为此作者的表哥感叹,农民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种田的收益还没有支出多,上交款还得靠卖猪和出外打工的钱补贴。更让农民委屈的是每人65元的特产税,当地的“上级”强迫农户人均种0.4亩辣椒地,以便据此收农林特产税。但遇上好年份辣椒每亩的收入才300多元;若遇到天旱,往往绝收,可是乡政府仍然强行照收种植辣椒的特产税。在此情况下,农民都想退责任田。[5] 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都程度不等地存在。只是在非农产业发达的地区,农民的承受力略强一些而已。

    程:其实,农民收入的下降早已出现。我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就曾指出:经笔者分析全国各省农民1987年到1994年的人均实际收入(即扣除了物价上涨的影响、可以在各年之间比较的收入)后发现,从1987年到1994年,只有福建、广东、浙江、黑龙江四省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增长速度勉强赶得上全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在全国乡镇企业最发达、农村居民最富裕的广东和浙江,1994年当地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仅及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一半;而安徽、新疆、宁夏、湖南、贵州五省区的景况则是今不如昔,这些地区农村居民1994年的实际收入不是比1987年还少就是和1987年一样、毫无增加。[6]

    此后越来越多地区的农民收入增长陷入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减少的境况。最近国家统计局开始承认,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明显放慢,有时只有两三个百分点。事实上,从一些来自乡村基层的报导看,就连这个官方数据也有很多水份。许多乡镇长、县长为了呈报政绩,往往人为地夸大农民的收入。甚至当农民的田产收入下降时,有些基层干部就按照农民家里有几棵果树、有几只母鸡来计算一年的最高产果量和下蛋数,好凑出一组“增长”的农民家庭收入,至于母鸡实际上下了多少蛋、果树是否年年都能结那么多果子,这些干部就不管了。有经验的经济统计专家都了解,统计局的农民收入统计一般都有高估的倾向,若以此来估计全国农民的消费能力,会出现明显的偏高误差。这一点,其实可以依据农村消费品市场需求多年不旺这一事实做出侧面判断。

    另一方面,近年来农民务农的现金收入呈逐年下降之势,统计局为了“突显”农民收入的增长,比较喜欢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这个指标,而不太愿意比较“农民现金收入”这个指标。因为使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指标,就可以把农民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折价计入;即使农民手头的现金越来越少,只要把他们家中的存粮数根据需要计入收入统计,就仍然可以“凑”出一个农民收入“增长百分之一至二”的数字来。由于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一再下跌,农民如将收获的农产品全数出售,将严重亏本,他们只好暂时把农产品囤在家里。越是以农业为主的省区,农民纯收入中这一部份无法变现的“收入”所占比重就越大。如果不是有上亿农民四出打工,给他们的家庭带回一点现金收入,那么许多农民家庭恐怕连应付摊派的现金都拿不出来。

    当都市里的人们畅想着新世纪的小康生活时,大概没有多少人会意识到,由于农村经济陷入困境,中国的都市繁荣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如果不能从九亿农民的现状出发去认识中国的问题,而只从几个繁荣的大都市出发认识中国现代化问题,完全有可能误判中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大局。

    何:农民不愿意种地,这可是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新问题。由此我想到了中国一向很重视的史学今日之命运:中国文化主流共分经史子集四大门类,史的地位仅次于经,侍讲官给皇帝讲经之外还必须讲史。然而这门学问到近二十年里却一败涂地,陷入无可挽回的衰落状态。究其根源,主要原因恐怕就在于史学藉以立身的功能--“以史为鉴,可知兴亡”这时已经丧失了,当今社会已经无法从历史中找到任何可供参考的统治经验与制度借鉴,于是史学也就成了道道地地的“死学”。以农民问题为例,二十五朝“安农”的历史经验,在今天恐怕都已经没有多少借鉴意义。时移势易,这些新时期的新问题还得依靠我们自己摸索解决。

    中国的“三农”问题确是任何研究中国问题的人都不能回避的。“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再发达的城市经济也只是漂浮在小农经济汪洋大海上的一小块绿洲,大海风涛一起,绿洲也就会随着倾覆,这已经是近代史以来几次大的农民革命留给我们的沉痛教训。

    乱摊派令农民处境雪上加霜

    程:近年来,让人非常痛心的是,正当多数农民处于生活艰辛的状态时,县乡两级干部的腐败以及对农民的横征暴敛,把农民种田的微薄收入搜刮一空,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之重前所未有。由于这方面的情势相当严重,因此国内媒体有时也披露一些局部事例,有的甚至说,“三提五统”快把农民压垮了。


    何:农民负担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农民上交的各种税费相对于农民所得的各种收入来说确实太重了。各种税费太多,其中许多属于乱收费。农村里流行一句话:“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这里的“三税”指的就是乱收费。许多地方农民对抗的其实就是乱收费。

    农村为什么要乱收费?虽然地方政府经常以补充民办教育经费等作为增加税费的堂皇借口,实际上主要原因之一是要供养乡镇干部。中国的政权历来建制到县,改革开放后解散了人民公社,对乡一级组织的定性一直不很确定,到了现在实际上已经将乡镇政府变成了拥有实体财政的一级政权,甚至还变换形式向村一级延伸。对应着从中央、到省、县政府庞大的机构设置,乡政府逐年膨胀,也设立了条条林立的机构部门,这些部门又派生出大大小小的一批事业单位和所属企业,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它们都打着为农民服务的旗号,但是实际上往往是以此为名,强行向农民要钱来养活自己,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即使是在村一级,也有很多人利用各种关系跻身此列,成了“不穿官服”的官吏与准官吏。《中国经济时报》登载过一位老农写给中央领导的一封信,这位老农谈到,二十多年前,他所在的乡只有30多位干部,现在却有300多位。要养活这数量日益庞大的干部,钱从哪里来?最后必然是从农民身上刮。

    一些地方形式上设立了农民“负担卡”制度,目的是为了把摊派透明化,减少乱摊派。1997年,江苏省通州市曾就农民负担问题做过一次专题调研。该市农工部部长指出,近年来农民负担增加的绝对值很大,有些乡镇把不该列入“负担卡”的服务收费和其他收费统统列入负担卡,如联防费、农机管理费、广播收听费、合作医疗费个人支付部份、自来水建设费、有线电视建设费等。这就大大扩大了依照正式文件规定农民本应负担的费用。

    程:问题的症结其实不完全是地方政府胡作非为,中央财政敛得太多、不顾基层财政的困难也是一个原因。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明显宽裕了,花起钱来不再象八十年代那样束手束脚,但地方财政的份额却相对收缩了,其财政收入不足以养活省、县、乡几级政府日益庞大的官员队伍。过去几年中,越来越多的县级财政已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集权体制下,地方财政收入短绌的结果,必然是省财政挤县财政、县财政挤乡财政,最后造成了县、乡两级财政入不敷出。于是,县、乡政府就必然要把日常开支的很大一部份转嫁到农民头上,用税外摊派的方式强迫农民们养活基层官员。

    虽然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也试行过所谓的“机构精简”,但干部人数并未减少,只是把一批可以创立收费名目的行政机构从财政预算列支改为“创收自养”。这表面上减少了党政部门内列编开支的正式官员人数和机构数,但同时却形成了许多靠乱收费、乱罚款为生的准政府机构(如乡一级的计划生育办、司法所、民政所等),为这些机构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名搜刮民财打开了“合法”的大门。这些机构本来是行政管理部门中必不可少的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政府让农民缴纳税收的理由就是为了要支撑这些部门的运转,而这些部门既有财政支持,则提供公共服务时就没有理由乱收费,至多只应收很少一点业务成本费,这是世界各地正常国家的普遍情况。而现在中国一些省份却把这些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部门“改革”成完全靠收费养活的准政府机构,从而省下正常税收去养那些多余的、没有理由收费的机构和干部,这实质上是强民所难,借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而转嫁公共服务成本,向农民变相收取“公共服务税”;同时也“逼良为娼”,引导着这些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机构借服务为名、行搜刮之实。结果一些机构为了提高其干部的收入或增加买车配手机的开支,而将为民服务的本职工作变成了趁机敲诈勒索,出现了许多光怪陆离、匪夷所思的现象。例如,司法所盼望农村里的司法纠纷越多越好,民政所则希望农民离婚多,这样他们才有机会多“创收”。更荒唐的是,计划生育部门一面抓人刮宫结扎,一面又盼着农民计划外怀孕;村里有人赌博了,乡派出所反而暗暗高兴,因为这样才有理由对农民处以巨额罚款,为该机构的人员多发钱。这些情况早在五年前就日益普遍化,1996年有学者突破县乡干部的阻挠,深入河南各地农村调查,发现了大量这类实例。[7]

    只要这支庞大的编内、编外官员队伍存在一日,地方政府就必然多方设法摊派。中央政府对此其实心中一清二楚,下命令严禁摊派,其实往往不过是表面文章,明知禁而无用的。而且,庞大的县、乡几级编内、编外干部不但要吃饭花钱,甚至也想向沿海繁华地区的官员消费水平看齐;他们不但想过上“小康”生活,还想在新世纪里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例如,七、八十年代乡镇长们平时多住在办公地点的宿舍里,他们的家基本上在当地或附近,步行或骑自行车就能回去;而现在全国的乡政府负责人九成居住在县城,每天坐着公家的汽车从县城到乡政府上下班,所化费的购车、养车、司机、汽油费一年就达数千亿元。现行的基层财政预算不可能包括这笔庞大的开销,最后其中的一多半必然以各种名目转嫁到农民头上。于是,为了乡镇长们“腿上的现代化”,全国农民一年收入的几分之一就填进去了。两年前《中国改革报》等报纸批评过这个现象,中央政府似乎也呼吁过“要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不过,一涉及到各级干部的切身利益,这方面的改革就照例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悄无下文。

    当前全国乡、镇、村吃“三提五统”的脱产人员已达1,400万人[8]。即使不再从农民中吸收新干部,光是每年安插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就必然增加上百万人。据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张培森、刘佐分析,各级政府的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数额,早在1996年就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与正项税收的规模相当。[9] 五年来这个比例又大幅度上升了。这个惊人数目中很大一部份就着落在农民身上。所以,从九十年代初起农民的负担就逐年加重。据统计,从1990年到1995年,农民人均承担的各种税收、集体提留等费用,年均增长幅度高达18.1%,是同期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的一倍多。[10]

    《黄河边的中国》一书的作者曹锦清记述过河南省太康县一个“既有经济头脑,且很有些思想”的苹果园主刘某1996年对他说过的话:“税收既多,又重,摊派的名目,多得没人搞得清楚。事实上,乡、村干部从来不向农民说清楚,沉重得令人无法忍受。每年夏收、秋收刚一结束,乡干部便带着乡派出所公安人员进村催征,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我可以这样说,这些年来,老百姓一直生活在惊慌、恐惧当中。”[11] 这反映出可伶的中国农民的心声,听起来好像是时光倒流到了民国时代。可惜国内的媒体很少能登出这样的声音。

    何: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1999年公布过一个调查结果,全国农民纯收入中平均有5.2%以税费形式交给了国家和集体,另还有其他各种摊派负担,占纯收入的比重是:东部省份为3.5%,中部省份为7.3%,西部省份为5.5%;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这类摊派对农民造成的负担也相对越重。[12] 政府规定“三提五统”的征收绝对额不能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对经济情况相对较好地区的农民来说,支付这个数额问题不大,而且可能也觉得负担不重;比如,广东地区将近一半农民不再务农,对于这一群特殊“农民”而言,这些税费确实不算什么沉重的负担。[13] 但是目前全国农村还有52%的农民家庭仍然处在勉强温饱的状态,对这些低收入户来说,纯收入中自种自收部份本来就大,现金收入很少,占纯收入5%的税费很可能就会占其微薄的现金收入的几分之一。因此,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来说不是个负担的税费,对于全国一半以上的农民家庭却是个实实在在超出了承受能力范围的负担。

    江苏省通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曾很认真地撰写了一份“关于全市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由于报告的执笔者非常认真务实,报告内容与通常的官样文字不同,能够反映出农村中明文规定的“三提五统”之外的乱收费情况。该报告透露了一条很重要的信息:加重农民负担的并非只是乡村两级组织。该报告透露,据对12个乡镇的不完全统计,1997年农民负担的绝对值平均增加了40%,最多的乡镇增加74.6%,高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20个百分点左右。有的农户当年的负担总额比上年增加几倍。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一些乡村填报的农民纯收入数字水份较大,收入数虚涨,提高了农民的实际负担系数,因而加重了农民负担。第二,乡镇以上各级政府兴办的各种工程项目建设,也程度不同地增加了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如公路工程等,每个乡镇要负担几万元,多的近百万元,这些钱有的乡镇用“以资代劳”集款,有的乡镇则按每位劳动力或人头收取。第三,文件规定之外的负担过重。如各项捐款、“两化”达标、农村改造饮用水系统、平坟复耕费、适龄青年征兵费、联防治安费、教育集资、借资等等。虽然这些大都是为民办的实事好事,但都超出了当地政府本身的财力,一般都要靠强行摊派才能进行。[14]

    通州市人大还算是关心农民利益的,而有的地方政府简直就贪婪得无法无天。例如,安徽省枞阳县钱铺乡政府为了搜刮民财甚至非法设立本地的“私税”:不管农民有没有收入,按人头强收“个人所得税”;不管农民是否生产“特产”,一律征收“特产税”;实在编不出别的名目了,还要硬设一个“其它收入税”。[15] 这种现象显然不是个别的。

    许多乡镇政府一方面非法乱设税费、搜刮民财;一方面到处举债,以致于乡村政权组织过度负债,而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据对湖南农村全省乡村负债问题进行的调查,1998年湖南全省乡村政权组织负债总额已达59.3亿元,负债乡村政权的比例高达88.4%,平均负债额达200万元。这些负债主要是为了应付这样一些开支,公款私用、挪作他用、挥霍型的小车开支、租车和招待费用等,甚至还有乡干部利用公款给三陪小姐配BP机的支出。[16]

    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民靠农业收入已经难以支付摊派费用了,他们往往要靠外出打工的收入来支付摊派。这不仅标志着当地的农业已经难以支撑庞大的乡村政府的开支需要,而且意味着,很多内地乡村政府的摊派已经通过外出民工的腿延伸到了沿海地区,通过对本地籍民工的外地非农产业活动征收税费来维持其开销。据报导,湖北省监利县某村村干部甚至“远征”海南省海口市的一个垃圾村,向举家到海口拾垃圾谋生的本村村民催要摊派款项。[17]

    由于农民不堪重负,全国已发生多起农民对抗乱收费的事件,农民与地方政府的对立越来越严重,在与政府对立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型的“农民领袖”,他们是当地农民利益的代言人,挺身而出表达农民的利益要求与其他呼声。[18] 《南方周末》去年的一篇报导曾引起轰动:江西《农村发展论丛》杂志社印制了一本增刊,名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手册》,搜集了各种中央有关农业政策的红头文件,以便农民据此掌握哪些收费属中央规定要征收的,哪些属于地方自定的乱收费,结果该刊却被当地政府视为“反动刊物”,该杂志主编只得流浪在外四处躲藏。[19] 四川省重庆市巫溪县渔沙村上百村民曾为逃税而躲进深山,一位农妇因不堪重负而自杀。[20] 可见乱收费在农村已成为“猛于虎”的苛政。

    程: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的最大矛盾就是摊派和反摊派的矛盾。农民的日子越艰难,对摊派的反弹也越大。为了从农民家里搜刮到足够的财物,许多乡政府专门养了“收粮队”(类似于“二警察”)之类的队伍,以便用暴力强迫农民交纳摊派。在乡政府和农民之间出现了“正反馈”式的“循环”:农民越是反对摊派,乡政府就越需要扩大强行实施摊派的队伍和干部人数,而这又相应增加了摊派的负担,必然会引起农民更强烈的反对;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多,上级政府就越倾向于扩大基层干部的人数和强化基层政府的功能,而这势必进一步加重压在农民头上的摊派负担,使得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冲突更加激化。这种“官逼民穷”的“恶性循环”只会导致官民两败俱伤的结果,随着基层政府机构的寄生性和掠夺性特徵日益被农民所认识,矛盾和冲突必然逐渐积累起来,朝着爆发点逼近,从中不可能导出良性的社会效应。

    农民贫困的根源在哪里?

    何:从政府颁布的统计数据来看,自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就转入了低增长阶段,1998年农民的现金收入出现了多年来的第一次零增长。[21] 2000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报告说,在上海市城市居民人均工资达到16,641元、北京达到14,054元的今天,1999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仅为2,210元,其中52%的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不到2,000元,尚处勉强温饱阶段;另有26%的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2,000元至2,999元之间,算是温饱有余。[22] 由此观之,在全部农村人口中,勉强温饱的农村家庭大概占将近四成多。有人将中国农村的贫困归结于农民负担太重,其实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即使农村税费改革完全到位,也只能减轻农民负担,却不能解决农村总体上的贫困问题。中国农民总体贫困的根源其实并非负担太重,而是农业人均产出低,人均剩余少。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如果光看有关部门颁布的种种总量数字,或许会让人产生沾沾自喜的感觉。例如,当回顾九五期间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时,报纸上介绍说,九五期间我国粮食产量年均达50,485万□,基本稳定在5亿□以上,油料、糖料、肉类、水产品年均产量分别为2,320万□、8,968万□、5,353万□和3,730万□;从总量上来说,我国农产品产量稳居世界首位。[23] 这个“首位”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比较各国经济水平的高低不是玩总量数字的“比大小”游戏。自从人口学成为一门学问之后,人们就已懂得,要按照人均占有财富量和人均生产率来衡量一国的社会财富和经济实力。如果将上述总量数据按中国人口总数计算平均数,或者按中国农业人口计算平均数,我国单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率低下这一事实就无法回避。仅以粮食一项来计算,三亿多农业劳动力生产5亿□粮食,人均三千斤而已,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要用来养活九亿农村人口,每个农业劳动力能够出售的余粮不过几百斤。那些“宏大”的总量数字完全不能掩盖中国是个农业弱国的真相,“农业总量大、人均剩余少”从来就是个突出问题。

    自从二十年前恢复小农经济以后,解除旧体制的束缚曾一度带来农业的繁荣,1979年至1984年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比1978年高了好几个百分点,这实际上主要是人民公社时期被压抑下去的生产率的反弹。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农业中累积的各种积弊正在逐步释放出来,这些积弊包括:生产手段落后,亩产达到极高水平的情况下边际报酬严重收缩,劳动力生产率太低,农村社会组织形式落后等许多问题。因此,中国农业逐渐又现出疲态,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一路下滑,1998年仅占18.0%[24],有关材料显示,近几年这一比例一直未变。与此同时,国家从农业当中再也得不到多少积累,1999年国家财政通过各种途径从农村收上来的是1000个亿[25],而当年的国家财政收入突破10000亿元[26],也就是说,农业这个中国劳动力投入最多的第一产业对社会的贡献额只占国家财政的十分之一。事实上,收上来的这点农业税甚至还比不上返还到农业口的农林水利等财政投入。改革后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大体上恢复到市场调节为主的正常状态,从经济能力与技术上来说,中国不是没有可能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为什么仍然坚持实行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耕作模式,主要原因就是人口压力。

    程:任何社会的分配与再分配都只能建立有剩余的基础上,按照中国农业这种低效益的产出,农民连维持自己的生存都是个大问题。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和占劳动年龄人口50%的劳动力,是无法依赖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仅占18%的农业养活的。农业问题专家温铁军先生指出:随着人口增加,我国9亿农民人均0.1公顷土地仅够维持生存,1998年纯农业收入产值达到13839亿,但人均只有1537元,扣除2/3自给自足部份,实际收入只有约500元;因此可以认为,大多数传统农业的种植业亩均收入扣除固定成本和活劳动成本已经是负值,农业本身谈不上剩余;但是在80年代农民收入增加时期建立的农村上层建筑必须获取农业剩余才能维持,于是就出现了竭泽而渔的乱收费现象。[27]

    何:其实农业不能产生剩余于中国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问题。剑桥学派的埃德温.坎南提出的适度人口思想就是指劳动力与土地面积之间必须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他指出:在任何一定时期,在一定土地面积上生产而获得最大生产率的人口是一定的。换言之,在既定时间里,其它条件不变,随着劳动的增加,收益会按比例递增;但当劳动增加到最大收益点时,则收益不再增加,与最大收益点相适应的人口数量就是一个社会最合适的人口数量;当劳动的增加超过这一定点,则收益会按比例减少,出现边际报酬谢递减现象。美国华人学者黄宗智先生在他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里就专门用中国华北地区的资料论述过“高水准均衡陷阱”的概念,其含义是,中国由于劳动力过剩,以致于农业耕作集约化到了边际报酬收缩的状态。我在《人口:中国的悬剑》一本书里也专门谈过这一问题,并专门引过包世臣《郡县农政》一书的记述:“凡治田不论水旱,加粪一遍,溢谷二斗;加做一工,亦溢谷二斗”。包世臣谈到,水田一亩需要八九个工,按亩产1.5石计,加做一个工只增产三十分之一;在复种的情况下也差不多,种双季稻只比单季稻增产20-35%。也就是说,早在清代就有人意识到,单位面积产量不能与投入的劳动力按同比例增加。

    与其他农业国迈向工业国的国家现代化进程相比,中国存在着一个相当独特的现象,在农村耕地面积总体减少与人均耕地降低的同时,农户总户数却在增长。这一现象正好与户均耕地面积加大的国际趋势完全相反。1978年,中国耕地面积为99,938.5千公顷,人均1,030平方米、户均耕地面积5,730平方米;到了1995年,在耕地面积下降了4.5%、变为94,970.9千公顷时,人均面积却锐减24.3%至780平方米,户均面积锐减28.8%至4,080平方米。[28] 这个惊人的下降速度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户经营规模继续缩小,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增加。这种耕作规模小型化距离现代农业所要求的农民人均耕种面积相距越来越遥远。

    有人曾经这样比较:按目前德国的营养标准衡量,一个德国农民平均生产55个人的食物消费量;而中国是65%的劳动力(全部人口的28%)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这意味着一个中国农民平均养活不到4个人--相当于他自己的家庭人口数--而摄取的热量与蛋白质却比德国的水平低得多。这一计算以中国农村家庭平均4口人为依据,实际上农村家庭平均人口高于5人。我再补充一点:如果要是计算养活中国农民所需要的生态成本,应该说他们可能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劳动力。比如在大小凉山地区,养活一个人需要铲平几座山头的草木才能种出一些小马铃薯供吃与做燃料。有的环保人士到西南与西北地区考察,看到此情此景时惊呼“一个人等于一台铲草机”!所以,片面强调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其实是个思维误区。衡量劳动力价格不应只考虑劳动力可能得到的微不足道的货币工资,而必须按生产及维持这些人民的生活并使整个经济付出的实际代价来衡量。

    由以上分析可见,中国农村总体贫困的根源是农业生产率低,人均剩余少,而“乱收费”问题无异于雪上加霜。我国长期以来进行的所谓“扶贫”,实际上就是那些资源禀赋太差的贫困地区的人们“依靠喂奶过日子”,即通过国家力量进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维持生存。从中国农村的现实状况出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农业生产状况没有大的革命性进步的情况下,就算乱收费问题解决得比较到位,也无法从根子上解决中国农村总体上的贫困问题。

    农村剩余劳动力何处去

    程:过去五十年中将近一半时间因推行强制农业集体化使农业低产、农村贫困的局面更加严重,但由于同时实行了严格的户口和迁徙管制,农民被束缚在祖辈居住的村子里,再穷也只能干熬着。八十年代初,农村改革彻底抛弃了严重束缚农民经济和人身自由的人民公社体制,农业生产力迅速回升,农民也多少有点陶醉在失而复得的小农田园梦当中。但很快中国的一个致命问题--人口与资源比例严重失调--就重新暴露出来,农业收益递减,对农民的摊派日益加重,逼迫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另寻谋生之路。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转移,成为一个关系到中国社会转型能否成功的关键问题。

    何:过大的人口压力使得中国近三百年来经济增长的成果几乎被新增人口□食殆尽。原来的人民公社体制按人口分口粮的机制大大刺激了农民的生育欲望。改革之初,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生产积极性获得提高后的农业生产率提高也模糊了大家的人口危机意识。后来认识到这一问题时,大家也以为只要推行人口城市化,就会逐渐缩小城乡经济的二元对立。我记得那时候美国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是大学里经济学专业学生最欢迎的书,勃兴的乡镇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也激起了大家心中的无限希望。中国农民的所谓“三元就业模式”--指农业、乡镇企业、跨区域流动就业--也就是在这时形成,并被大家视为消化农村过剩劳动力的一条长期有效的途径。

    在城市就业还不算非常艰难的1998年,据对38个县市的调查,农民外出就业占农村劳力的六分之一;在低收入县市,外出就业占农村劳力的20%,相当于当地非农就业的85%;而在高收入县市,流入劳力相当于当地劳力的28%,当地乡镇企业职工的67%。1989年至1996年这些县市外出的农民工共寄带回家乡348亿元;在22个低收入县中,1996年带回乡的资金为45亿元,1989年至1996年寄带回乡资金达220亿元。[29] 从全国来看,1998年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部门就业约占三分之一,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部份占57%,来自非农部门的部份已达43%。[30] 经济发达地区的不少农民已告别土地,如浙江农村早在1996年就已有55%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到1998年,转向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人均收入已超过8,000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业劳动力人均收入超过万元,是农业劳动力人均收入的4倍。[31]

    程:中国的情况与一般发展中国家有所不同,由于人口基数过于庞大,而农村人口增长率又相当高,所以按通常速度推进的城市化进程始终无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其他发展中国家经过一段城市化过程后,农村劳动力就逐渐转移到城市经济部门去了;而中国的城市经济部门本来就一直面临着连城市劳动力都无法充份吸纳的困境,这样农村劳动力的出路在很大程度上就要指望在乡镇企业中就业,使得这成为三元就业中相当重要的“一元”。而乡镇企业因其对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也成为中国经济改革中一项引以自豪的成就。

    1996年是中国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劳动力最多的一年,超过1.3亿人。[32] 此后,随着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日益突出,乡镇企业的种种弊端尤其是对环境的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开始面临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调整、收缩、整编、改制、淘汰,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乡镇企业连续关闭裁员,不但不能吸收多少新的农村劳动力,相反却吐出了上千万劳动力。这就使得离土不离乡这条路对于广大农村低素质劳动力来说,已经不再是一条畅通的坦途。1996年以后的三年中,乡镇企业的增长率都低于18%:1997年是17.8%,1998年是17.5%,1999年已经跌到14.2%。与此同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日渐枯竭,1996年以后的三年当中,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员以每年500万人的速度在减少,所以现在乡镇企业的实际就业人员已经低于1.2亿人。[33]

    正当乡镇企业开始吐出农民工时,城市吸收农民工的大门也同时变窄了。九十年代中期以前,政府一直用银行贷款喂养低效率、高浪费、缺乏活力的国有企业,虽然暂时维持住了表面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就业,并得以回避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在意识形态、社会控制政策诸方面令政府极为头痛的任务,但却埋下了银行坏帐高筑、风险丛生、金融系统可能崩溃的隐患。九十年代下半期,为了挽救金融系统免于崩溃,政府不得不部份放弃了对国有企业的保护政策,结果国有经济部门立刻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数千万国企职工陆续下岗。为了减轻城市就业压力,四个吸收农民工最多的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都出台了一些规定,要求企业雇佣劳动力时必须按比例接收本地居民,从而限制外来劳工的就业机会。

    乡镇企业的这一波衰退并不完全是经济形势周期性变化的结果,还有更深层的体制原因。过去二十年中,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背后有一只基层政府的“手”在推动,这曾一度被一些学者视为中国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优势,现在却可以看出,这只“手”也造成了乡镇企业发展中的盲目性和不经济性。一旦全国范围的“泡沫经济”消失了,大批赶“泡沫经济”风头的乡镇企业就难以生存下去。乡镇企业有过一个“成功典范”,即“苏南模式”,现在这个模式却已显现出明显的败像,苏南的基层干部也不得不坦承这条道路的局限性,开始了反思。

    一些经济学家们提出了发展小城镇、提高城市化进程以转移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发展战略,与当前城乡共同面临的巨大而紧迫的就业压力相比,总令人有远水不解近渴之感。而且,中央政府把有限的城市开发资金都集中投入到少数作为“门脸”的大城市,以吸引外资,而内地省县财政早就捉襟见肘,指望地方财政资金开发中小城镇其实是“望梅止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逼着县市地方政府开发小城镇,必然是把开发资金的负担基本上转嫁到农民头上,进一步加重已经超过极限的对农民的摊派,也为地方官员通过市政工程建设中饱私囊打开方便之门。结果很可能是,小城镇建设“虎头蛇尾”,空有道路、宾馆、绿化带,却没有多少能生存发展、吸纳就业的新建企业,农民被挖得更苦,而地方官员的腰包则又鼓起来一块。过去几年不少内地县城开发的结局不恰好证明了这点吗?

    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的核心问题在于企业发展,而正是在这点上,中国目前从上到下都缺乏、甚至不愿意对国有企业、乡镇企业的体制作深刻反思,因此也始终未真正从过去二十年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可行而有希望的企业发展模式来。这其实充份反映出“渐进式”改革道路的弊端,即得过且过、短视保守。如果说这是嗜权如命的官员的通病,那么真正的知识分子是不应该跟着“起舞”、一味粉饰颂政的。中国虽然有那么多顶着学衔名望的经济学家,可惜,其中大多数却只是热衷于“奏折”和“圣眷”,很少有人敢于面对这个现实问题说几句真话。

    城乡差距返回原点

    程:在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小农阶级的萎缩相伴随的是城市化之后城乡差别的૴